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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3日 星期六

你真的得救了嗎?

一個人是否真正的得救,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 因為沒有得救的人仍要受神的審判,也得不著永生。 一個未有真正得救的人,即使他是在教會中生活, 他的結局也如一切不信的人一樣。 初加入教會的弟兄姊妹, 當你們加入教會生活時, 第一件要緊的事,就是要弄清楚,自己究竟得救了沒有。 下面列出來的「得救的基本條件」,就是給你用來檢討對照用的。倘若你都相信和實行,你就必定是一個真正得救的人。你已經是神的兒女了。

得救的基本條件
1. 相信耶穌是神,是天地間至高和獨一的真神。祂掌管萬有,有權柄審判一切。
2. 相信耶穌乃是人在罪中的唯一救主,人不能靠著自己或是其他神祇和宗教或做善事得救。
3. 相信耶穌為人類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擔當了世人的罪,使一切相信祂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4. 相信耶穌已經復活。
5. 已經誠心認罪悔改,就是清楚徹底的向神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又已懇切的求耶穌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潔淨。
6. 已經接受耶穌進入你的裡面,掌管你的生命和人生,將一切交在耶穌的手上。以祂為你的救主,立志一生跟隨祂。

我們用心一想也不難知道這些條件的必須性。
第一點是關於耶穌的權柄。倘若我們不相信耶穌有權柄審判,也當然不信祂有權柄可以赦免我們。不信耶穌的權柄,也就是並非真正信耶穌是神,這樣的人又怎能得救呢? 我們也不用到一個與我們無關的神面前去認罪。因此,認識神與人的關係是很重要的。

第二點是關於救法的,從聖經中我們知道除祂(耶穌)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四章12)。倘若我們仍以為靠自己可以得救,就是對自己罪人的處境不認識。一個不認識或不承認自己是不能得救的人,也不可能對耶穌有真正迫切求救的態度。倘若我們以為其他的宗教或神祇菩薩可以救我們,而耶穌只是其中之一的選擇,這樣的人是對救恩沒有一個正確的態度,對於承受救恩是一個很大的阻攔,直接是影響他的得救。

第三點,關於耶穌的救贖,不相信這點的人,也就是根本拒絕耶穌是救贖主。這樣的人,耶穌成就的救恩又怎能在他身上發生功效呢!?

第四點是關於耶穌的復活和再來接信祂的人的,不信這點的,也就是不信耶穌已經得勝死亡權勢,在聖經中清楚的說:「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7) 並且,信徒的盼望就是復活,得救的真義也是復活後與主同在直到永永遠遠。倘若你不信基督復活又怎能信你將來會復活呢? 或許你會說,我對於基督的復活沒有問題,但對自己的復活卻不能接受。若果你不能接受自己將來可以復活,又怎能接受你會得救呢? 因此,相信復活是得救的重要條件。

第五點是和實行有關,是指認罪和悔改。這一點你若沒有清楚地實行了,就表示你對罪仍是貪戀或是不願面對。你既然不願面對自己的罪或是貪戀犯罪的事,你根本沒有資格可以接受耶穌。因為耶穌是一位聖潔的神,又怎能到一個仍然充滿罪惡的人裡面居住呢? 因此一個人在接受耶穌為救主之前必須先清楚認罪。

第六點是講到接受耶穌,一個人如果清楚認罪而沒有接受耶穌或是拒絕接受耶穌,即使上面所列的五大點都相信了和實行了,耶穌和他仍沒有真正的關係。他既然沒有接受耶穌,也就是沒有請求這一位主來掌管他的生命,試問耶穌又怎能救他呢? 因此,除了認罪悔改之外,仍必須誠心地接受耶穌為救主,將你的生命和一生交在祂的手中,那麼,祂必定救你。而你,在那一刻開始,就是得救的人了。(約翰福音一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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