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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1日 星期五

離婚與再婚

張宇理博士 可以離婚嗎?離婚後可以再婚嗎?大家都把注意力集中在「可不可以」上,彷彿得知答案後,便依指示執行,其實哪有這麼理想?知而不行的多得很!更有說:「你不同意我這麼做便拉倒。」有的乾脆說:「信教約束太多,我不信教。」所以,這不是「可不可以」的問題,而是個相當複雜的問題。 簡單得很 本來,這問題並不是那麼複雜,而且簡單得很。上帝曾藉先知瑪拉基責備當時的以色列人,說:「雖然上帝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祂不是單造一人麼?為何只單造一人呢?乃是祂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瑪拉基書二章15~16) 主耶穌說得更直接扼要。在 (馬太福音十九章3~6) 記載: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麼?」 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唸過麼?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什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 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 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馬太福音十九章7~11) 顯然上帝對人的婚姻設計都是二人成為一體,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一生一世,此情不渝,這很清楚,也最簡單不過。 複雜化因素 甚麼時候我們會覺得複雜,不是那麼簡單,並且耶穌好像還沒把話說清楚呢?就是當我們看到現實生活中許多複雜的情況。例如某某的丈夫要殺她,某某離婚後想再婚……難道我們不想看見他們生活幸福快樂嗎?我們當然想,這時,大家都糊塗了;可以離婚嗎?離婚後可以再婚嗎?大概可以吧? 看到了嗎?把本來簡單的事變得複雜的原因,就是耶穌所說的:「因你們心硬。」因為人心硬偏行己路,因為人心硬違反上帝的教導,事情就變得極其複雜了。情況有點像一個毛線團,本來只是一條線那麼簡單,但一個不懂事的頑童把毛線弄亂,打了千百個結,結果是千頭萬緒,剪不斷,理還亂,教人不知如何處理。我們的世界就是這樣,是一個因為人心硬,已遭極大破壞的世界。 但是,人為什麼老違背上帝的命令呢?那是因為人不認識上帝,不信任上帝。舉例說,誰都盼自己的人生幸福美滿,我們對自己的善意很瞭解,但對上帝的善意呢?有多少人瞭解?中國人說「天妒英才」,甚至「天亡我也」,又說「自求多福」,當中一個概念是「天地不仁」,第二就是只能靠自己。這些概念跟上帝教我們「信祂、不靠自己」的概念,恰恰相反,難怪中國人對上帝有很大心理障礙。 洋人也不例外。歐洲中世紀教會的黑暗史助長反權威思想的萌芽。我們現代人其實背著極沉重卻不自知的歷史包袱。無論是從歷史,從文學、戲劇,從新聞,從國際大事,以至日常生活,我們都看見當權者──不獨是政治領袖,也包括宗教領袖,甚至為人父母者,或在同儕中只要稍俱霸氣,比旁人稍多一點權力的,只要一沾上權力邊緣,便不自覺地發揮自私的本性,把不合理的軛加在被統治者身上。我們的世代是反權威的時代,因為我們看夠了當權者自私的嘴臉。換言之,我們是活在罪人當中,思想亦被扭曲,對於權威,或從權威來的約制,都不問情由,投以懷疑眼光。上帝是至高權威,亦是常被假上帝之名壓制信徒者借用的名字,所以現代人對上帝的話普遍是充耳不聞。 恕我直言,好些口說自己信耶穌的人,其實並沒真信。不少人在問離婚再婚的問題時,其實心裡已有比對上帝更堅強的信念。他們相信:1. 離婚是解決眼前不愉快婚姻的惟一出路;2. 離婚後,他們信再婚是解決離婚後苦惱的惟一出路。在他們眼中,離婚和再婚已等同追求人生幸福快樂,即使有人替他們分析說:「不離婚 (再婚) 不等於幸福快樂,可能還要更苦惱!」但這些話他們聽不進去的,因為堅信自己的看法。至於上帝是友是敵,那就要看上帝同不同意我們的做法了。看到嗎?許多人其實沒信上帝,只信自己。 認識上帝 所以,這不是一個「可不可以」的問題,而是你認識上帝多少,信服上帝多少的問題。如果你知道上帝是你慈愛天父,祂關心你,樂意看到你幸福,祂原意就是要賜福人 (創世記一章27~28) 。後來人犯罪,觸動咒詛的機制,上帝仍不放棄賜福給人的意念,祂差遣獨生愛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代死贖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上帝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羅馬書五章8;八章32) 。上帝愛我們,祂堅持要賜福給我們。 主耶穌曾給我們解釋:「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馬可福音二章27)。換言之,上帝不論設安息日或頒佈誡命,都不是為轄制人,祂是要賜福我們,使我們活得長久 (創世記二章1~3;啟示錄一章3;申命記卅章15~20) 。上帝的吩咐其實是人類 (上帝製造的產品) 的保養說明書,所以耶穌說,凡遵行祂話的是聰明人 (馬太福音七章24)。上帝愛我們。祂知道一切。祂知道我們人生崎嶇的彎有多急路、坡多斜、何處不能越過反線超車等,祂預知一切可能引發危險的彎角,所以祂預設路標指示安全駕駛,免我們發生危險。 不過,天道深奧,也可說天父慈愛寬容,一般來說,人觸犯誡命後,不見得立刻衝下懸崖粉身碎骨,有些事雖一失足成千古恨,有些事似還可回頭,有第二次機會。可惜,如果我們不認識這種情況,不知道這是恩典,不知道這是第二次、第三次機會,不知道罪的危險,我們就會把第二第三第……次機會變成第二第三第……個危機,如此像春蠶吐絲一般,一個錯誤纏一個錯誤,層層疊疊,終於把自己團團圍困,萬劫不復。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當初天父造人時,造一男一女,一夫一妻──舊約並不是支持多妻制,而是到了不敬畏上帝的該隱的後裔時,才開始多妻,這種錯誤的做法,起初看起來只是個人選擇,影響不大,對社會害處不大。但想不到的是,在人性的軟弱下,這種錯誤漸漸普及而成了制度。於是女性社會大降,當帝王的可有幾千妃嬪,還強搶民間婦女。錯誤繼續擴大,人間的錯誤也不斷擴大。這樣的多妻家庭,如宮廷中,也鬥爭得你死我活,造成許多人的痛苦 (參柏楊著《皇后之死》。女子低落的地位造成女子不能受教育、必須纏足的錯誤、女嬰被棄被殺等問題。這樣的歷史,單在中國,已延續幾千年。可見一個違反上帝旨意的行動,當初看來好像不足道,是個別事例,但發展下去後,所造成的痛苦是多麼深遠,多麼廣泛。 近年的性解放思想也是一樣,當初聽來只是書生之見,由學者倡導,名人示範,然後漸漸普及,使千萬受騙者家庭破裂,身心靈飽受創傷;不少離婚者下半生悽涼孤苦;未婚少女懷孕,影響學業前途。億萬胎兒被殺。不少單親家庭生活在貧窮線下,成為政府的負累。成長在破碎家庭的孩子情緒、學業、教養和人際關係均受影響,其中部份變成監獄常客,造成社會極嚴重的問題。此外,還有性病蔓延流行、亂倫問題。這許多禍害,都不是立竿見影,而是經過若干年日始漸漸浮現。可是不要忘記,性開放風行至今,尚不足一百年,換言之,若繼續發展下去,百年後,千年後……其所造成的災禍,必不小於從前的多妻制。看到了嗎?不信上帝,不守上帝誡命的結果,其實是為自己,為旁人,及為後人製造災難。 被休後再婚 回到原來問題,可以離婚嗎?離婚後可以再婚嗎?這個問題是在現時這種大氣候中產生的,跟舊約摩西時代婦女被拋棄後再婚的情況不盡相同。可喜的有一點相同,就是上帝是愛,祂是昨日、今日,到永遠不變的神。上帝有恩典有憐憫。在舊約時代,人因為心硬而拋棄妻子,摩西律法便叫人給被休的妻子發一紙離婚證明書,使被休婦女可以嫁人 (參申命記廿四章1~4),目的是要減輕被休婦人所受的傷害。因在當時舊社會中,婦女沒有丈夫是羞恥,沒有社會地位,也沒有經濟來源,生活無依無靠。摩西律法的精髓是不讓被休婦女走上絕路,而不是助長淫亂風氣。這種情況,其實有點像戰爭與和平。大家都知道,爭戰是災禍,和平是福氣。可是人類能不爭戰嗎?大家都知道不能,於是在聯合國設立國際戰爭法,禁止使用甚麼武器,要怎樣對待戰俘等。其實,和平才是福。一旦開戰,雖遵守所有戰爭法,戰爭仍是戰爭,仍是災禍。 摩西許人寫休書後離婚,又許被休婦人再婚,其精意在於減輕既已釀成的災害。這是退而求其次的應災法,不是上帝原來的美意。能夠掌握到這個精髓,我們便知道上帝有憐憫,有恩典,對於離婚和離婚後再婚這問題,我們當持甚麼看法,才不致走兩個極端,一是將難擔的擔子加在一些可憐人身上,二是濫用上帝的憐憫,縱容順從情慾的淫亂風氣。 上帝的標準 不過,顯然主耶穌的標準較高,也顯然祂所說的才是上帝的心意。我們必須明白,上帝是完美聖潔的,祂完美的旨意本帶著上好的福分。祂要我們得最好的福分,因此要我們追求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 (馬太福音五章48) 。主耶穌稱摩西時代的人心硬,說祂那個時代──這二千年前,在這道德風氣上要比我們現時嚴謹得多的社會,是「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馬太福音十二章39;十六章4)。可見「許可」並不合上帝的標準,並且我們的世代,在祂眼中多麼敗壞,比「邪惡淫亂的世代」還不如,大概已是罪惡滔天了吧?我覺得作為一個真信耶穌,並悔改離罪,跟隨基督耶穌的人,實不該甘心停在「上帝許可不許可」這種初階膚淺層次的問題上,而應響應上帝的呼召,起而行動,追求上帝的完美聖潔。

2012年9月13日 星期四

地球和人類年齡之謎──觀點與角度 (上)

施受 / 蘇緋雲博士 施受 據報導說,古生物學家發現了六百年前的人類遠股化石。但聖經所說,上帝創造人類始祖亞當、夏娃的年代算起來還不及一萬年,未免過短。你們怎麼解釋這些聖經與科學的矛盾?我怎麼知道你們的聖經可靠? 張宇理 關乎地球和人類年齡,虔誠的基督徒科學家當中也有不同看法。第一種看法是人類歷史很短,不及一萬年科學的鑑年法不一定可靠。第二種看法是科學鑑年法原則上可靠。但地球年齡雖高,卻無損於上帝創造天地的事實。無論如何,這兩派科學家都信聖經所載:「起初上議創造天地」(創世記一章1) 。科學見解不同,並妨礙他們對上帝的信心。畢竟不論是上帝的存在,或是人類對上帝能有的 知識,並不建基於區區一個「地球和人類年齡」的題目上。我們信上帝,因為我們親身經歷過上帝。我們更堅信上帝,因為我們看見宇宙萬物背後的規律和匠心設計。我們信聖經是上帝的啟示,因為我們親眼看到聖經預言的應驗 (例如以色列亡國二千年後復國),看到聖經充滿真理與人生智慧,使凡謹守遵行書翁教訓的國家與個人都蒙福。我們信耶穌是救主,因為祂的生平應驗了聖經中對救世主的預言,祂的言行見證上帝;十字架得救恩經得起我們一思、再思、深思,然後才逐漸恍然明白箇中奧秘。我們更堅信耶穌,因為看見凡真心信祂並遵祂話去行的壞人生命都獲得徹底改變更新。我們自己的生命也因祂得著提升。此外還有很多很多理由叫我們信祂,無法一一盡書。只要讀者不鑽牛角尖,不執著一個自己不明白的問題並把這問題變成大山擋住自己的視線;只要讀者真有實踐真理的心,便也能明白真理,並能體驗上帝的實在。 至於施受君所提出的問題,我們既不反知識,也不反科學,所以特地邀請不同看法的基督徒科學家作答,讓讀者與明白其中一二。不過,值得再三強調的是,無論這些科學家對人類年齡的看法如何,這都不構成他們信耶穌的路障些科學家對人擂年聆的看法如何,這都不構成他們信耶穌的路障些科學家對人擂年聆的看法如何,這都不構成他們信耶穌的路障。 從碳十四說起 蘇緋雲博士 一、碳十四可信嗎? 生話學家在實驗室研究生物年代,很信任碳十四計算法。譬如他們找到一些含碳的東西,如木頭、骨頭等,就計算其中碳十四與碳十二的比例。正常的碳是碳十二(C-12) ,放射性的碳是碳十四(C-14)。在今天的環境中,碳十四和碳十二的比率大約是1:1,000,000,000,000序許多碳十二才有一碳十四。動物活時,要吃要喝、呼吸,體內與環境的碳十四與碳十二比例應該是一樣的。動物死後,體內的碳十四因為是放射性的,所以遺骸中碳十四愈來愈少。我們拾到一根骨頭,可以測試其中有多少碳十四;例如若有十個,便再看今天外面的環境有多少碳十四,如有二十個,則推論是這個動物已死去五去二千年。因由二十變十,少了一半,而碳十四之半衰期 (half-life) 是千多年。 你看這有問題嗎?有的,因為動物死時,環境中碳十四不一定等於今天環境中的碳十四。那麼,當時環境中的碳十四有多少呢?沒有人知道。用碳十四計算年齡的方法,是從一九五五年開始,距今不到五十年。所以,即使距今一百年的環境中的碳十四,我們也無從知道。假若我們假設過去的環境中的碳十四和今天一模一樣,那麼結論就可能錯了,因那動物活著時,也許環境只有十一個碳十四,那麼由十一減至十,那動物便沒死了五千年之久。還有一個可能的例外:有些動物能分辨碳十四和碳十二,牠們拒絕吸收碳十四。這樣,牠們尚活的時候,體內的碳十四就比外界環境中的碳十四少,若我們把牠死時體內的碳十四量 (碳十四和碳十二的比例。下同),看作與今天環境中的碳十四量一樣,豈不是差之毫釐,謬之千里嗎? 今天我們信任碳十四,是因在實驗室做研究時,又個起點計算。我們知道開始時有多少個碳十四。可是若在外面拾來一根骨頭,以碳十四計算,就只能草率地將在實室的開頭,當作那動物的開頭,其實沒有真正的開頭。那麼,結論怎麼正確?幸好,我們可以借助樹木得年輪作研究。樹木多是一年一個年輪,有時一年兩個,有時兩年一個相差不遠,不會相差幾萬倍。今天最老的樹是四千多歲,只要它仍活著,就可計算其年份。最中心的年輪是四千多年前生的,我們可以用年輪來對照一下。所以,四千多年內的東西,以碳十四方法計算,結果也許不錯。再早的就無法測知了。 如果創世記第六至第九章記載洪水滅世之事是事實,則最老的東西應該是又四千多年;因為洪水時所有東西都被淹沒。洪水前後的世界應該截然不同。也許洪水前碳十四很少。聖經說:「當挪亞六百歲,二月十七日那一天,大淵的泉源都裂開了,天上的窗戶也撇開了,四十晝夜降大雨在地上」(創世記七章11-12) 。這情況可從美國華盛頓州聖海倫火山爆發了解一二。一九八O年五月十八日是個大晴天,萬里?無雲,但火山暴發時,附近下了很多雨。原因是火山暴發後 (大?的詮元裂開),地下水和熔漿等一同爆湧:山上的雪變成水氣,噴湧至七、八萬呎高空,冷卻後,聚在爆上高空的火山灰上。火山灰市細小的石頭熔化再凝結的火山玻璃片,這些細小的玻璃片就成了凝結點,水氣凝成水點 (天上的窗戶也撇開了),因此火山附近傾盆大雨(降大雨在地上)。由此看來,洪水前和洪水後地面的情況也必發生很大變化。從宇宙光碰狀但氣而成的碳十四,在洪水後也許增加了,因此洪水前得生物死時體內的碳十四就比現在環境中的碳十雖然這也市假赦四但這也是何李的推論少的推論。 所以用碳十四?年法,有以下幾點須知: 1. 只有含碳的東西,如木頭、骨頭等,才可應用此法。 2. 因碳十四的半衰期是五千多年,故不能推得太遠,頂多不過十個半衰期──五萬年。因此不能推算百萬、千萬年、萬萬年的結果。 3. 碳十四鑑年法假定過去與現在環境中得碳十四不變,又假定環境已有足夠時間達到平衡,這些假定都是根據進化論,認為地球已已存在極長的時間。(我在大學時,課本說是廿六億年,現在一般認為是四十六億年。) 所以用現在量到的碳十四,當作該生物剛死時的體內含汰食四量,就會算出很長的年齡來。 4. 有些動物拒絕吸收碳十四,那麼,就算它還活著,也可能算出來死了幾千年。 二、放射性元素計算法 另外一個鑑年法是「放射性元素計算法」。所謂「放射性元素」,是指有些元素會自然變成另一種東西,最普遍的是鉀 (K) 會變成氬 (A),於是鉀四十 (K40) 就叫坐放射性元素。研究石頭中有多少個鉀四十,有多少氬,便可計算這石頭的年齡。這計算法看來很簡單,由一樣東西變成另一樣,但所得結果未必正確。我舉一個例:在你進來時,看見我在看書第一千頁;你想知道我已在這裡看書多久了,於是坐下來看我閱讀的速度。你觀察我一分鐘看一頁,於是你推算我在此已看了一千分鐘書,;,但這算法不可靠。為甚麼?因為也許有些是空頁成插圖,有些我隨便翻翻,或不專注,幹了別的事。你現在的觀察當然是正確的,但你只能觀察我現在的速度,無法觀察過去。 再舉例說,放射性元素鑑年法有所謂「半衰期」,例如本來有一百個鉀原子,經過若干時間剩下一半,再經過同等時間,再剩下一半的一半,如此類推。比方「半衰期」是四十五億年,過了四十五億年,一百特變了五十個;在過四十五億年,只剩下二十五個。試想,若半衰期速度,過去與現在不一樣,所計算出來的年份就不能準確了。再說,即使速度不變,我是否真的讀了一千分鐘呢?如果我不從第一頁開始讀,而是一打開就看第一千頁;若以為我已看了一千分鐘,那豈非錯了六萬倍?同樣,如果我們沒有觀察過那塊石頭最初是怎樣,實在很難推知它存在多久: 再說,計算時,假如石頭是在一個封閉系統裡,沒受過外界影響,門其他因素加入或流出;然而我們又怎知道呢?我們並非從石頭最初形成就看著它啊。基於上述三個假設,放射性元素計鑑年發並不準確。只要三個假設中有一個不準確,計算出來的年份就不準確了。例如華盛頓州的聖海倫火山於一九八O年爆發後,一九八六年出現一個新的小火山頭 (熔岩),這事距今僅十四、五年,我們看見它的出現,可是若用放射性元素計算,得出結果是距今三十五年。真是錯得厲害! 三、標準化石是怎麼一回事? 進化論學者尚可可用另一種方法對證,就是「標準化石」。他們先假設並編列所有動物進化的先秩序,例如先是海底動物:魚,然後到兩棲動物,跟著是爬蟲、雀鳥,哺乳動物,最後進化到人。他們根據甚麼編排這個秩序呢?原來二百年前英國開 鑿運河時,他們發現海底動物的化石在最低層,其上依次是魚、爬蟲...。但在其他地方海底動物的化石在山頂。有些人說,這是由於地殼變動。但這也只是一個意見。即使全世界的化石最低層都是海底動物,然後是魚、爬蟲...那也不代表是進化過程。 例如,海底動物住在海底,死時自然在海底;魚浮游水面,故魚的位置較上;兩棲動物住的地方更高,死時屍體就在較高處,依此類推,其他動物亦因所處地方不同地方而被埋在不同地層。假如懂得這樣思想,自能分辨是非,聽到別人的報告時,不會輕易相信,反會問對方是怎樣做實驗的?例如: 1.是否有些實驗沒有做? 2.結論是否可合理實驗推出? 3.所得的是唯一結論嗎?能否藉同一實驗得出另一結論? 如果這些問題不能通過,則所做的實驗便是沒結論。 四、恐龍化石的年代怎樣計算? 有說「侏羅紀」是一萬萬年,究竟這根據甚麼定出來的?其實這只是謀些人推,,論的說法。某些人先接受了進化論的假設,然後問:從恐龍到人需要多久?自然不是十幾年、幾百年了,大家都沒看見,於是說它幾萬萬年好了,反正大家都不在,就不必爭論了。大家同意需要一、二億年,因此規定侏羅紀是一、二億年的石層。假如我們拿一塊恐龍化石去問研究古代化石的生物學家 (Paleontologist),他會問在哪兒找到的,我們說是從加拿大阿爾巴達 (Alberta) 紅鹿河 (Red Deer River) 找到的。他翻查書本,就答是一萬萬年的化石。問他怎知道,他說:「它所在的地層是一萬萬年,恐龍埋於此。那裡的泥土本是軟的,恐龍埋在其中,一起變成石頭。」如果問他如何算出這是一萬萬年的地層,古代生物學家就說:「地層的事與我無關,去請教地質學家吧。」於是向地質學家請教,他也說是一萬萬年的地層。問他怎知道他答道:「因其中有這些恐龍的化石。」恐龍是一個標準化石,恐龍所在的地層就叫「侏羅紀」,「侏羅紀」是一億年的石層。古生物學家說,因為地層是一億年,因此化石是一億年;地質學家說,化石是一億年,因此地層是一億年。這叫做「循環推理法」(Circular Reasoning)。你看出問題嗎?你知道為什麼進化論總是給你千萬年嗎?因為沒有人見過變化,所以進化是極慢,需千萬年。但我會問:既然沒有觀察,怎知有發生?繼然沒有觀察過進化,怎知有進化? 五、科學方法是萬能的嗎? 且將碳十四與所謂「標準化石」方法計算出來的結果對照一下,例如有一種木頭,以標準化石法計算出來有七千萬年,以碳十四計算則只有四千年,兩者相去甚遠,相差萬倍以上那麼哪個辦法可靠?又例如,有一塊木頭與恐龍同地層,恐龍被稱為一個標準化石,有恐龍的地方被稱為一萬萬二千年,以碳十四計算,只有一萬二千年,相去亦萬倍。又如有些木頭與恐龍在一起,標準化石是一萬萬二千萬年,若以碳射四計算,只有九百年,相去十萬倍。以標準化石計算所得的結果與碳十四的結果,有如此大的差別,我們真要在這些結果上打個很大的問號。 若就科學而言,至今尚未有一個正確方法可計算出化石的準確年代。既然如此,我們沒必要相信這些東西是千萬年前的。我們能知道的是文化,有文字記載的約三千七百年,其餘幾百年是傳說,我們多數稱「中國文化五千年」。又如埃及、以色列的文化也是幾千年,所有我們可知的文化都只是幾千年,而不是萬萬年、千萬年年,所以最可靠的資料是人類的文化。有人以碳十四計算恐龍化石上尚未變成石頭的部份,算出來是二萬年,結果遭人指責,由於那麼短時間怎可進化呢?我沒看過第一篇報告,只看過第二篇報告,第二篇報告是反對第一篇報告的,理由是:一,寫第一篇報告的人不是科學家,他們到卡理基 (Carnegie) 博物館要求取化石時,沒向管理員說明用來作碳十四測驗:二,拿到亞里桑那大學 (University of Arizona) 請他們計算時,沒說明是恐龍骨頭。其實沒有說明以上二者有何不對?說明了,反會有偏見,所以第二篇提出的反對理由,可笑之極!在新藥的研究上,很多時為了客觀,故意不讓使用者知道他所得的是新藥或只是糖片,避免試用者心裡作用,不能客觀。 單講科學,我們不知道化石的年代;若講文化,則知道只有幾千年;若相信聖經,相信創造者的話,這世界也是幾千年,孰是孰非,很是明顯!其實,透過科學能知道的很有限,科學只能研究現在的東西,因要透過觀察、研究,不能觀察的不能叫做「科學」,所以科學只能研究現在,不能研究過去,過去叫「歷史」;歷史是以前人的記載,可以用研究歷史的方法加以考證,但也並不完全;唯有上帝的話是真理,最為可靠。 上帝能在六天創造天地嗎?祂既是大能者,當然可以。有人說,上帝用進化來創造。當然,祂可以這樣做,問題是:祂有沒有那樣做?這一點,聖經說得非常明白清楚。聖經不但重覆每日是有晚上 (單數),更加上定義 (創世記一章5節原文作──這是一日)。上帝起初造天地,也起初造人 (馬太福音十九章4) ,人不是「起初」之後千萬年才有的。上帝造的都是好的,不是慢慢進步的 (創世記一章31) 。上帝用自己的手指寫上十誡「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給了我們一週七日的定規 (出埃及記廿章9-11) ,上帝既如此寫,我不敢告訴祂「祢寫錯了」。伊甸園是樂園,不是建在千萬年積下的屍骨化石上「死既是因一人而來」(哥林多前書射五章21) 「死又是從罪來的」(羅馬書五章12) ,亞當夏娃沒有犯罪前並沒有死亡;但是,當始祖犯罪。要自己分別何為善何為惡,不聽造物主善惡的標準,一切就都不理想,達不到標準了。(聖經的「罪」,就是「達不到標準」之意。)不理想,當然就會死了。就如球在跳,每下都比上一下低,因此必然死亡。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創造一切的主宰 (約翰福音一章),因為愛我們,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為我們承擔罪帶來的結果──死,又勝過死亡而復活;因此我們知道祂成功處理了罪的問題,叫我們因信靠祂而稱義 (羅馬書四章24-25)。哈利路亞,上帝奇妙@的計劃!死亡不是已存在千千萬萬年,不是亞當夏娃根本還未出現,就早已有死亡了。要是那樣,耶穌的死和復活就與罪和稱義無關了。 (余黃國凱整理,經蘇緋雲博士核閱。蘇緋雲博士是生化學家,其對耶穌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