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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8日 星期五

恩愛背後

孫偉鴻和袁美倫是一對恩愛夫妻,不過在恩愛背後,有一段不為人知的故事。
故事從偉鴻小時候開始。偉鴻生長於一個女權至上的家庭,四個姐姐均出外工作,家務全由偉鴻與兩個弟弟料理。偉鴻因此憤憤不平,心裡不能平衡,因此特別討厭話多權多的女性。
認識美倫後,偉鴻見這女孩沉默寡言,帶點憂鬱,真是我見猶憐 ; 心想: 這才是理想對象哩。一個好動,一個好靜 ; 一個健談,一個聆聽 ; 不是天作之合嗎? 於是積極展開追求 。
婚後方知道,外表文靜的美倫,原來性情很固執。偉鴻下班回家,方要進門,便被美倫下令必須把鞋子脫掉,否則不許進門。進門以後,要立刻更衣,不然不許坐臥。這也難怪,因為偉鴻整天在菜市場,在貨倉工作,回家時渾身上下骯髒不堪。但對偉鴻來說,他覺得自己整天辛勞,疲倦至極,回到家裡,正要舒暢休息,坐下來喝口水,甚至於來個合衣倒臥,多麼痛快 ; 可他每次回家,正要坐下來,就被喝令更衣,還說他會弄髒家居! 起初,新婚燕爾,對妻子自然遷就一點。但是不久,兒時不愉快的陰影便爬上心頭。不,他決不能再被女性壓制! 他要做大男人,他要反抗!
偉鴻反擊,美倫也不甘示弱。沉靜的她,吵起架來原來那麼激烈兇悍,絕不認輸。偉鴻更火上加油了。夫妻從文鬥演變成武鬥,好不激烈。
偉鴻不想回家了,到外面找樂子,打球、賭錢、交女朋友……。美倫接到女人的電話,是找偉鴻的,美倫起了疑心,審問、跟蹤,調查偉鴻行蹤。可是偉鴻叫她一道外出玩,她也不願意。每次偉鴻稍晚回家,美倫便疑心大起,酸溜溜地譏諷、謾罵、連串質問、藉故生氣。偉鴻在家更待不住了,直往外跑。美倫的疑心就越發加增。
偉鴻真的在外面有女朋友了。不過,到底是有家室的人,蓬場作戲而已,是自己對不起妻子,要離婚挺麻煩的,還是和女朋友分手了事。
美倫知道了這事,又痛又氣又恨。不過丈夫既已回頭,自己又不想離婚,無奈只有忍氣吞聲,不忠是對婚姻、對妻子最大的傷害。美倫更神經質了,每次丈夫出門她都起疑心,遠遠監視 ; 丈夫回家晚了一點,她便興師問罪 ; 即使丈夫留在家裡,她也常常狠狠的盯住他,叫他坐立不安,渾身發毛。
一天偉鴻又徹夜不歸。美倫等到凌晨三時,按捺不住了,星夜乘車往菜市場找丈夫。丈夫當然不在,她直等到六時看見丈夫便立刻上前索取家用。偉鴻初時鄂然,隨即大怒,罵妻子不給他面子,動粗打妻之後,拂袖而去。
美倫萬念俱灰,天天想死。閒時悶坐家中,看著自殺身亡弟弟的遺照,精神更是恍惚,像聽見照片中人輕輕呼喚。幸而她家對面是宣道書局,美倫想,或者走去閱讀一下那些宗教書籍,會稍為改善情況。於是她天天利用兒女上學的空檔到書局看書。起初她只看上帝怎麼幫助信徒的書,幾個月後,她竟可每天在書局工作兩小時。
一九八九年九月九日,美倫一家受浸。家中情況有時好轉,有時還跟從前一樣,不見得立刻改善。她心裡有點失望,有時信心動搖。
終於那埋在心田裏的道種萌芽生長,探出頭來。夫婦二人從聖經中,從弟兄姐妹的溝通中明白婚姻是上帝所配合的 ; 夫婦二人當彼此珍惜,努力維繫婚姻。有惡習的一方,應當靠上帝的力量徹底根除 ; 被傷害的一方,當靠上帝的立量饒恕對方忘記過去。上帝的旨意是夫妻二人要一生廝守,相伴相學。既然如此,終日吵鬧痛苦,豈不很傻? 於是他們努力改善關係,同心建立美滿婚姻。
美倫和偉鴻終於成了恩愛夫妻,婚姻一年比一年甜蜜。以下僅將他們的心得與讀者分享:
一、 先要求自己:要多反省,多禱告,不要堅持已見,要明白自己也有許多缺點,需要對方饒恕包容。自己錯了,當求上帝和對方饒恕。若對方錯了,不要計較 ; 自己先走第一步。作妻子的,要順服丈夫。作丈夫的,當愛自己的妻子,像耶穌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以弗所書五章22,25節)
二、 處理問題:夫妻間出現問題,別悶在心裡。但大吵大鬧,更傷和氣。理想的方法是和氣坦誠溝通,用愛心說誠實話。可是如果對方正生氣,自己便須沉默,別雄辯滔滔。要讓大家都有空間疏導情緒。冷靜後溝通更有效。最要緊別亂說話,如: 「離婚吧!」「各走各路!」「我要搬出去!」這都不是上帝喜悅的處理方法。上帝希望我們婚姻美滿和諧,所以要彼此相愛,互相體諒。這樣方能有幸福的婚姻、作兒女的的好榜樣,使下一代身心健康。
三、 倚靠上帝: 人的愛心不夠,意志薄弱且正邪交戰時容易失敗,所以要倚靠上帝,常常禱告,求上帝賜能力。
四、 接納對方: 別期望對方完美。要接納對方,尊重對方,信任對方。最忌吹毛求疵。要給對方成長機會,多看對方優點,留意嘉獎,讓對方感受你的愛。
五、 積極同行: 愛是凡事盼望,愛是永不止息,愛要彼此建立,不要斷定對方至死不改。要常常為對方禱告,婉轉提醒。對方若不反對,大家一起禱告。

2011年1月24日 星期一

活佛不活

【作者:孔玉想姐妹親身見證她的得救經過】

飛越迷信
我生長在台灣屏東鄉下農家,是傳統燒香拜佛之家。從小學起,每逢考試都到廟裡燒香問神、求籤;但籤說得模糊,不知到底考得上考不上?當時的社會,女孩讀書並不是那麼重要。我是家中老大,下面還有四個弟弟、兩個妹妹;所以我中學畢業後,就出來找工作,曾做過收銀員、會計、乒乓球檯小姐等。一個女孩就在外面闖蕩江湖。外面社會複雜,也遇到許多色狼老闆,但自己都能潔身自愛。在外闖蕩這段時間,很愛與朋友去算命。當時覺得他們真了不起,能先知先覺,想世上真有神佛,以後常跟朋友結伴去燒香拜拜。

前世冤親債主?
在一次機會,認識了我的美國人丈夫,他很老實的,喜歡我就向我求婚。那時我和前夫離了婚,育有一女,他願意收養她。於是我們在台灣訂婚,在美國結了婚,組成了小康家庭。剛到美國時,心想這兒怎麼沒有廟可以去拜拜,也不懂什麼是教會。有人敲門傳教,我就說:「對不起,我們是拜佛的,謝謝你。我對這個沒興趣。」

有一次去三藩市無意中看見有個天后廟,真高興,馬上買了香去拜,心裡想總算有個地方可拜拜了。幾年後又發現一個媽祖廟,我又去了。進去時,管廟的問我想問什麼事?我說:「我想請教:若我現在開餐館不知好不好?」那人不客氣的說:「好不好,妳自己知道呀!菩薩忙死了,還能管妳那麼多!」

一次我去西雅圖看朋友,她說最近拜了一個活佛,算命好靈啊,我就去了,他給我寫了四行詩句,我看了覺得算得還準,但也是模模糊糊的。朋友又給我一些活佛出的書,我看了覺得蠻吸引人的,有很多奇怪古怪的東西,下班後就拿出來看看。雖然算命不要錢,但每次活佛都說:「隨便妳包。」命算得好,包少不好意思,何況他說這是做功德。他們有時也寄一些東西來,要你還清前世仇人的債,也要做些功德以打發這些靈界的冤親債主。拜佛的都信這些,所以也願意拿錢出來到廟裡去做功德。我對這種事就越來越信。餐館生意不好時,想去問佛;生病了也想去拜佛,求個籤,弄個符等等。不信它還好,越信它,無形中反被靈界鬼裡古怪的東西所控制了。以前未信主耶穌不知道,做了基督徒之後才知,這邪靈已在你身上做工,控制了你。

因那時做生意,想賺錢,怕虧錢,所以一度非常著迷。一次活佛來三藩市,我剛開餐館,就跟著朋友一家去。朋友也開餐館,據他說:自從拜了它之後,一天能做兩三千塊錢。對我們做生意的來說,很有吸引力。所以也跟著他們一起唸經、拜佛、參加法會,做護佛法會,把很多水果、食品、鮮花、金、銀,誠心誠意地用火燒了獻給佛。當時我心裡想不通,多少人沒東西吃,還把東西燒掉到佛那裡去?為什麼越拜越沒有平安的感覺?那時他們要人皈依,才能得救,皈依後,真的一切冤親債主都來了。

一九八七年有一天,我和妹妹去三藩市,遇到大車禍,我全身內傷,需要休息,因此就看了很多活佛寫的書,在書中提到風水、算命種種靈界千奇百怪的神蹟。有人攻擊他的書多從聖經上抄來的,那時我沒看過聖經,不知所以。書中也談神鬼,他自稱是基督第二,是在雞槽生的。書中常有意無意提到耶穌,把自己跟耶穌相比,說了許多轉世、預言的事情;但到了時候都沒實現。他又畫一種畫會發光,叫人買了掛在家裡可保全家平安。我也買了,卻一直都沒有平安;反之常覺得,到他們佛堂唸經時,彷彿置身地獄(他們唸的經很難聽,聲音悽悽慘慘的)。我也看過他們的起靈,把死人靈魂從陰間弄上來,乩童上身後,變成另一個人,講話也不一樣了。我想:若他們的神是真的,拜佛應該是越拜越平安才對!為何我的家庭破裂了,孩子也不聽話,千奇百怪的事多的是,真不大對勁!

做不完的功德
婚姻出問題了,我也去找過上師,她說這是前世的冤親債主──我前世是男人,我的丈夫是我的夫人,他現在交上的女友是我前世的小老婆,因分財產不公平,這一世都來找我了。當時我心裡很傷心,她叫我唸經、做護佛法會、做功德,幾天內要做多少善事,可把錢交給她們裡面專門做善事的、建佛堂、供養上師的、供養活佛…..等,你可選要做甚麼善事,每個幾十塊錢。許多人在這情況下(我也是其中之一)就把錢給她們,請她們去做。那時心情不好,沒上班,就在家唸經。這樣幾次後,又回去找她,她又要我做這做那。我說:「不是這些都做了嗎?」她說:「妳前生有那麼多冤親債主來討債,妳做這些怎麼夠啊!」於是我聽從再做,如此反反覆覆,每次跟我講的都是同樣的話,要唸經、做功德、做護佛法會、神爺的生日、觀世音的生日等,每次去都要包紅包、燒香、買水果等。有一對夫婦給我們看風水,說我這個房子一進來,就顯示丈夫一定有外遇,我想怎麼那麼準?那時不覺得自己有錯,都把責任歸到風水上去。他教我怎樣怎樣改,統統照做。做了許多功德、唸了許多經,而丈夫卻也沒回頭。自己覺得不對勁,好像只是千篇一律在騙錢。我家擺了那麼多菩薩,又唸了那麼多經,做了那麼多的功德,為什麼還是沒有平安、快樂?活得那麼勉強,非常灰心。

不做功德也快樂的人
有一個基督徒朋友跟我們傳福音,我們不聽,她們只有幫我們祈禱。一次,我弟弟受洗,邀請我參加,我打電話問那基督徒朋友:「妳有人可以教我讀聖經嗎?」她說:「我可以。我都為妳禱告呢!」她就帶我去教會,我說看不懂聖經,李弟兄說:「因為妳心中沒有神。妳要接受主耶穌做妳的救主,才看得懂。」我聽不懂他的話,只想看懂聖經,就說:「好啊,我接受。」
我開始看聖經、參加主日學、做禮拜,也不做功德,但他們活得那麼快樂,那麼好!到佛堂、廟宇去的人,每個人都是愁眉苦臉的。我暗暗做個比較,想:佛堂並不是人真正要去的地方。當我到教會時,覺得氣氛很好,世界上沒有哪一個教主,能讓全世界人都拜他,又寫了這麼多優美的樂章歌頌他。那年的聖誕節感覺特別高興,好像天使光臨寒舍一般,家裡明亮起來。聽聖誕歌聲的喜悅,不能用言語形容。原來聖經有這麼一句:一個人信耶穌,天使要為他歡樂(路加福音十五10)

信耶穌後,看聖經才知道,十誡的第一誡就是:「除我(上帝) 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出埃及記二十3-4)「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二章8-9)。我以前自以為做對的,原來都做錯了。我求上帝赦免我的罪。

學習自省
佛教叫人慈悲、不要跟別人爭,多做功德、修行,買他們活佛穿過的衣服、戴過的戒指、用過的物品回家供奉,可保平安、喜樂。我也曾買過一個他們說很值錢的東西,結果拿回來後,總覺得家裡烏煙瘴氣的,非常不平安。我覺得錯了,這不是一個真能救人,給人平安、喜樂的宗教。信耶穌後,我像開竅了似的,從前常怪丈夫說:跟他結婚後,從一無所有,奮鬥到中等家庭,現在什麼都有,他卻變了心,找別的女人。那時總怪他,不覺得自己有錯,把婚姻失敗的責任都推給他。

信耶穌後,讀了聖經、常祈禱,才發現自己要負很大的責任。孩子小時,我為了賺錢忙生意,疏忽了孩子、丈夫,家庭也不顧。沒時間常跟孩子在一起,他們也不尊重我,因為他們需要我時,我不在身旁。孩子心目中也不懂大人世界有這麼多困難事情要處理,只覺得你不陪他們就是不愛他們。甚至覺得我關心員工更多。丈夫也認為我把生意、賺錢放在比他還重要的地位。長時間下來,就產生了問題。那時我老怪他們怎麼這麼不懂事。我為了這個家付出了多少!所有經濟基礎都是由我做生意而來的。我做得那麼辛苦,你們還怨我這個那個。那時沒讀過聖經,總自以為是。還聽那些上師的話,把責任推到前世的冤親債主身上。現在想來,這些上師的話不知害死多少人,他們就是用這些前世、今世、來世迷糊你。想想他今世都不能救你了,還有什麼來世?

不能送人
從前唸經不知唸什麼,聖經教導的卻很清楚,要怎樣怎樣做人。信佛時我以為不會游泳的人掉進深海中,活菩薩會教他怎樣游;但那時已心慌意亂,那能知道怎麼游?但耶穌不一樣,祂會把你牽上來,又帶你走路,等你能走路了,祂才放手讓你自己走,而且要你會走路後,去幫助那些不會走路的人。我覺得這才符合我們做人的道理。上帝給我這啟示之後,我就想請牧師來家中除偶像。家中有許多值錢的佛像,又是金又是銀的,很捨不得丟了。於是問教會的人,可不可以送去佛堂或是送給人,反正他們也需要。李弟兄說:「不行,我們的神不喜歡我們這樣做。這樣好了,你就祈禱吧!」我問:「怎麼祈禱?」「妳祈禱問神這些佛像該怎麼辦?」教會的弟兄姐妹一起為我禱告。我對神說:「上帝啊!我知道這些佛像不能救我。教會的人都說要打破這些偶像。我想好可惜,那麼貴的東西,很多錢買來的,我可否送給朋友或送去佛堂給別人去拜,你看好不好?請你告訴我。」奇怪!第二天起來後,心中有了答案:「這些東西妳自己拜了都沒有得到平安,還把妳害得那麼慘。妳送給朋友,不是會害了朋友嗎?」於是決定不能送給朋友。
但心裡又害怕,除偶像會不會遭到活菩薩的處罰?於是又禱告:「宇宙的真神啊!我到教會去,教會的人說要除偶像;可是我怕受到活菩薩身旁護法神的處罰。」天父上帝給我答案:「孩子,不要怕。爸爸是又壯又高又大,又掌有權柄。妳只要到我的翅膀底下,沒有人能欺侮妳。」就如詩篇說:「上帝是我們的磐石。」牧師帶了好幾個教會的姐妹一起來,把那些偶像統統放到垃圾袋中打碎了。

平安喜樂
做基督徒幾年了,心中充滿平安喜樂。在教堂聽唱詩歌,好像在天堂聽天使歌唱。詩歌又好聽又美妙,非常享受,跟佛堂裡的唸經和木魚「奪、奪」的聲音有如天壤之別。成了基督徒後,開始嚐到一點天堂之樂。聽聖經、禱告,與弟兄姐妹和睦,為別人禱告,彼此相愛,跟過去到佛堂時,人人都為自己、自己的家庭和生意等事拜求,不可同時而語。那時我們從不想別人(沒想到別人的家庭、別人的生意賺錢否),做功德也是為自己,不是為別人去做。

做基督徒後,無法形容心中有多快樂。以前總覺得家裡烏煙瘴氣,陰氣沉沉的,現在一人在家,也不覺得什麼,好像耶穌同在,有天使保護,不愁寂寞,也不害怕。看了聖經,才知道我有罪,原來我家庭破碎、身體不好,並不是什麼冤親債主來討債,會如此是因為我忙著賺錢,一天工作十幾個小時,沒有充分的時間休息和與家人相處。聖經上工作六日,第七日是安息日,是主日,要休息。我們的身體是上帝創造的,祂知道我們的需要,要工作也要休息。我們的肉體幾十年後就沒有了,信基督耶穌有永生。

我記得我拜佛時,上師跟我講,妳不要以為要上極樂世界這麼簡單,妳一天到晚唸經,直到死時也要一心掛念,要專心想到阿彌陀佛有一個鉤下來,把妳鉤住才能上極樂世界的。就像一個醫生,他不能醫好你,只是每次都對你說下次再來,為要賺你的錢。佛教要你每天唸經、做功德、拜拜,要幾個來世才能享受唸經、拜拜和做功德的成果,台灣過年時,家家戶戶燒香、燒紙錢,供雞、鴨、牛、豬、水果、鮮花,結果經濟不景氣就是不景氣,沒因台灣人那麼拜,股票就永遠不跌,經濟大好。不像耶穌,你信了祂,就有平安喜樂。
現在看到別人拜佛,心裡就感謝主耶穌我現在不受這些轄制了,但也為他們可惜,希望他們早日信耶穌,早日蒙福。

神啊!求您的愛深植我們心中,願意為那些失喪的人群擺上自己

2011年1月11日 星期二

祂救了我

林悅惠姊妹見證她以自己淺白的知識解釋深奧的聖經, 才知信耶穌要及時, 當意外發生時就來不及了。

我出生在基督教家庭,從小就隨雙親到教堂去做禮拜。雖然每個禮拜天都不缺席,但牧師在台上講的道理,我一點聽不懂,只覺得在那裡一坐就是一個上午,很悶也很受罪,想不去嘛,又怕雙親罵。

當我進教會學校唸小學時,老師每天都教一段聖經金句,讓學生背誦,其中有一段是這樣說的:「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的,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你們開門。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給他蛇呢?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祂的人麼?」(馬太福音七章7-11) 唸了這幾節聖經後,我覺得很放心,既然求就得著,叩門就給開門,我為何要那麼麻煩,那麼辛苦坐在那裡聽道呢? 等臨死的時候才求上帝,才叩門,上帝聽到了就為我開門,我便快快的進入祂的家中,那不是很省事嗎?

從此以後,每個主日做禮拜時,我就坐在最後排的椅子上,跟同學談天說地,有時甚至幾個同學在一起到教堂外面玩耍,吵得裡面的阿姨出來勸告。牧師講什麼道理我完全不知道。一九四O年農曆五月初五,那年我十一歲。日本軍隊在汕頭市登陸。為抵擋日軍進村,家鄉的石板橋全部挖掉,暫時換上木板,如果日本軍隊來了,可馬上將木板拖開,使他們出入沒那麼方便。有一天,父親要我送一位親戚到寨外去搭船 (我的家鄉在韓江邊,出門要乘小汕船),路上必須經過一個水閘,水閘上面的石板橋已經挖掉,換上一片木板。親戚帶著我很小心地走過去了。

回來時,我自己走在獨木橋上,很害怕,真怕萬一掉下水去,我不會游泳,定被淹死。快走到盡頭時,我想快點過去,就大步一跳,哪知木板一翻,我真的掉進水裡,整個身體馬上往下沉。忽然聽到有人大聲呼叫:「救命呀!有人掉進水裡了!」那時我心裡想,我一定被淹死在水裡啦!一想到快要死的時候,立刻記起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就是要求上帝,要叩門,我馬上開口說:「主啊!」還來不及說快來救我時,一張開口,水便往肚裡灌。這時我後悔莫及!我恨我以前沒有考慮到:臨死的時候是否有機會可以讓你去求主耶穌,是否有能力祈求的問題。現在被淹死,一定靈魂不能得救,因為我和主耶穌沒有任何關係。我心中悲痛至極,悔不該平時不好好地親近主,接受主耶穌基督的救恩……。我雖然想了很多事,但兩手還是不停地上下擺動著,人也多次往上升又往下沉。當我完全沒力氣了,整個人最後往下沉時,我忽然看見一隻手向我伸過來,正如主耶穌尋找亡羊那幅畫面一樣。我拼命伸出手去。不一會兒,我被人救上了岸。

一九四二年十一月中旬,在一個佈道會的最後一天晚上,我聽了徐頌光 (又名徐保羅) 牧師講他自己信耶穌的見證後,內心深受聖靈感動,聚會完畢,我找徐牧師請他為我禱告。我跪在上帝面前認罪悔改。我們禱告完畢,我深信我的罪已得赦免,心中那種來自上帝所賜的平安和喜樂,真是無法形容。從那時起,我才真正接受主耶穌做我的救主,重生得救時我十三歲。
上帝的恩典浩大!祂的愛救了我的肉體,也救了我的靈魂。

2011年1月6日 星期四

上帝的判決書與赦免令

何天擇博士

鑑察人心,全知的上帝對人類寫下一張判決書,記在羅馬書第一章中:「上帝的震怒,從天上向所有不敬虔的人顯露出來,就是向那些以不義壓制真理的人顯露出來,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在他們裡面原是顯明的,因為上帝已經向他們顯明了。其實自從創世以來,上帝那看不見的事,就如祂永恆的大能與神性,都是看得見的,就是從祂所造的萬物中可以領悟,叫人沒有辦法推諉。因為他們雖然知道上帝,卻不尊祂為上帝,也不感謝祂,反而心思變為虛妄,愚妄的心就迷糊了。他們自以為是聰明的,卻成了愚蠢的。他們以必朽壞的人、 飛禽、走獸和昆蟲的形像 ,取代了永不朽壞的上帝的榮耀。 因此,上帝就任憑他們順著心中的私慾去作污穢的事,以致羞辱自己的身體。 他們用虛謊取代上帝的真理,敬拜事奉受造之物,卻不敬拜事奉造物主。祂是永遠可稱頌的,阿們。

因此,上帝就任憑他們順著心中的私慾去作污穢的事,以致羞辱自己的身體。祂們用虛謊取代了上帝的真理,敬拜事奉受造之物。卻不敬拜事奉造物的主。祂是永遠可稱頌的,阿們。因此,上帝就任憑他們放縱可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原來的性的功能。變成違反自然的功能;同樣的男人也捨棄了女人原來的性的功能;彼此慾火攻心,男人與男人作出可羞恥的事。他們這樣的妄為,就在自己身上受到應該受的報應。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上帝,上帝就任憑他們存著敗壞的心,去作那些不正當的事。這些人充滿了各樣的不義、邪惡、貪心、陰險;滿懷嫉妒、兇殺、好鬥、欺詐、幸災樂禍;又是好說讒言的、詆毀人的、憎恨上帝的、凌辱人的、傲慢的、自誇的、製造惡事的、忤逆父母的、冥頑不靈的、不守信用的、冷酷無情的、沒有惻隱之心的。 他們雖然明明知道這些事的人,上帝判定他們是該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也喜歡別人去行。」(新譯本聖經羅馬書一章18-32)

我們若留意細讀,捫心自問,必會發覺自己已犯了在上帝眼中視為「該死」的罪。並且不只犯了一種的罪,而是犯了多種的罪,不只是犯了一次的罪,而是犯了多次的罪;那麼我們豈非死定了麼?!始祖亞當因一次吃了禁果,便為人類帶來無從窮的禍患。有人說得好,干犯至高至大至尊的上帝,沒有一件罪是小是輕的,都是極嚴重惡毒的。事實上,上帝已將人圈在罪中,因為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馬書三章23) :「罪的工價就是死」(羅馬書六章23):「死」在聖經裡指與上帝── 人的幸福之泉── 永遠隔絕,又用「定罪」、「沉淪」、「滅亡」、「地獄」、「永火」等告示。

創造宇宙萬物的上帝,滿有憐憫慈愛,祂知道人的厄運,且憑修行積德無法自救,於是差遣祂的獨子降世,為人受死十架,流血贖罪,死後三日復活升天,作為世人唯一救主。「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四章12)上帝「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得後書三章9) 只要人決志信靠主耶穌,便可因祂的寶血得蒙赦罪。聖經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馬書八章1) 這便是赦免令。信靠耶穌基督的人「就不定罪」即少罪不定,多罪也不定;輕罪不定,重罪也不定。

「不定罪」就是「不定罪」。故此我們才會得到上帝完全的赦免,因為沒有人帶一小點的罪可進入完全聖潔的聖城耶路撒冷。這是出乎祂在基督裡的如海深恩。蒙上帝赦免不被定罪的人,不但在消極成為無罪的義人,在積極蒙神收納成為「兒女」與「後?」,有天家永生的幸福,成全起初上帝造人的目的。

在基督教中,一個人得救上天堂或失喪下地獄,不必等到死後才知道,現在便可知道,這與別的宗教不同。因為聖經很清楚說明這人生最重要的問題。得到上帝赦免的人,得救上天堂;不得上帝赦免的人在「該死」的判決下將永遠滅亡。筆者回顧自己以往一生的過犯,不勝驚惶;思念救主十架流血救贖大功,不再被定罪,心中方有安寧穩妥。雖然上帝因基督耶穌的死及復活已向世人頒佈了一份赦免令;但需要人主觀自願接受才可生效。雖然赦罪是極寶貴極重要,上帝仍不勉強人接受,祂尊重起初造人時所賦予的自由意志。祂不奪去人的自由意志,將人作為機器人。機器人的「順服」不是出乎本身的意志,沒有價值可言。

在美國曾有一位死囚罪犯,不久將處極刑,由於親友極力營救,向總統求得赦免令,死罪可白白得到赦免,保存生命,無罪獲釋,真是福音;但他卻拒不接受,將它視若廢紙,政府便不得不依法執行,一命嗚呼,死得太不必要了。拒絕基督福音的人更是如此。
衷心感謝愛我們世人的創造主,賜下獨生子為我們受死贖罪,願人人都接受祂的大恩大愛,不致滅亡,反得永生。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