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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2日 星期二

進化抑或創造?

蘇緋雲博士 有人以為進化是科學,創造是宗教,其實「科學」一詞是「知識」,即某類知識以科學方法獲得。至於「科學方法」大家同意是: 1. 觀察:不能觀察的,不叫科學,可叫哲學、意見、故事……。 2. 假設:由觀察產生猜想。 3. 實驗:根據假設驗證,看假設對不對。 4. 結果:收集實驗結果。 5. 評判:看結果能否支持假。設如下,便須修改。重做第二至第五點,至結果支持修改了的假設。 6. 重覆實驗:不能只有一次實驗支持假設,重覆多次確定後,假設才稱為「理論」。 7. 理論:如果這理論一直被證明,沒有一次例外,可稱作「定理」。 8. 定理:定理只須一次例外,就可被推翻,成為有待修改的假設。 科學知識既是經由上述科學方法而得,那麼讓我們審核進化是否科學。今天不少人相信宇宙起源於大爆炸,那麼「大爆炸」是科學嗎?有沒有觀察過?觀察過多少次?你一定會說:沒有觀察到大爆炸,不可能觀察到,因為這假設說:大爆炸發生於千萬年前,只發生一次,因此不可能觀察,不可能設計實驗重演大爆炸。同樣,創造是科學嗎?也不可能重演。事實上,創造於進化一樣,都不是科學。那麼,是甚麼呢?是歷史。歷史不能重演,但可考證。這是法庭上常用的辦法。法官不能要求重演兇案,卻可根據證據判案。 現在,讓我們看雙方的證據。有些所謂證據,其實兩個說法都沒支持。我們須有分辨能力。例如:相似。人與猴相似,這是事實:不但外貌相似,細胞也相似,細胞內的核酸(DNA)和蛋白質也相似。但這無用,你可以解釋:因為人於猴有共同祖宗,所以相似;也可以解釋:人與猴有共同設計者,所以相似。我們要找的是能證明某種說法的證據。生命來源如何開始?下面舉幾個例子讓大家思想:進化論說,單細胞生物,如變形蟲,是由空氣中一些基本元素碰撞形成氨基酸,再碰撞成單細胞。又有些進化論學者相信宇宙大爆炸後形成星球和物質。換言之,進化論認為生命是由無生命來的。究竟以上說法是否事實?曾否有人見過無生命變成有生命呢?如果自古到今,沒有人見過無生命變成有生命,那麼以上說法只是一些科學家的意見而已。聖經的說法則是:生命來自生命,而且「各從其類」。那麼,兩種說法孰是孰非?你所觀察到的事實,支持那個說法?無論哪一個說的對,必有事實證明。 演變分類?各從其類? 進化論說,萬物是源於一個祖宗,之後一直進化,才演變成今天的分類。聖經卻說,萬物由上帝創造,「各從其類」:就是上帝創造時,已經分類。「類」是範圍,每類範圍在創造時已劃定。分類學鼻祖林藍先生雖然受聖經「各從其類」的影響:但他設定的「種」或「品種」不一定就是聖經的「類」。可能他的「科(Family)」比較靠近聖經「類」。如果進化論所`言屬實,我們會看到生物不斷變化。記得以前讀進化論,首先質疑的是:若生物不斷進化,那麼豈不是無法分類?該在哪階段劃界線呢?然而我們看到的是:人是人,猴子是猴子,就算三歲孩童也可以分辨。不單人與猴這樣,其他生物也是一樣。若說海動物變成魚,我從沒見過兩者過渡時期的生物:若說青蛙變成爬蟲,我也未見過:恐龍變成鳥也未見過。可見進化論所講的每一部、每一節不是「不是失去了」的,而是不存在。然而,聖經說「各從其類」,我們每天都可看到,從沒例外。 即使選種繁殖,也只是放棄一些遺傳基因:假如要小巧種的狗,就將這一代小巧的存起來再配種,放棄一些與小巧無關的遺傳基因。其實所謂高品種的狗,每種都有病,例如高血壓、心臟病等;因他們都少了一些遺傳基因。反而最普通的狗最少病,如中國的野狗,甚麼都吃,卻很易生存。反而是用人工選種出來的有很多病。誠然,選種和進化論無關,因人是有頭腦的,在其中成了一個小小的創造者,所以在實驗室配出來的新奇品種都與進化論無關,都是有頭腦的人做的。進化論是無頭腦的,沒有設計的,自然爆出來的自然演變。若說有設計者,就是承認有創造者(上帝)。 人的設計(例如:人工選種)有多好,要看人的智慧有多高。「各從其類」這句話在創世記第一章說了十次,可見其重要性。就如做母親的天天都問兒女吃了沒有,功課做完了沒想有,講的都是那幾句話,因為這是母親認為很重要的。如果創造者在創造萬務時說了這句話十次之多,這句話必定很重要,我們務必注意。當我們留心觀察萬物,就會發覺「各從其類」這話千真萬確;然而,由一類變成另一類,則只是某些科學家的意見,不是事實。 化石記錄,過渡生物 有人說,由一物進化成另一生物現在雖沒發生,但過程有發生。那麼唯一可以證明這說法的真偽,是化石的記錄。我們小心觀察化石時,就會發現化石都如聖經所說「各從其類」,例如魚的化石很容易分辨,一看就知道是魚類。樹葉的化石,很容易分辨,一看就知道是樹葉……都可以分辨出來。有一次在澳洲一間博物館裡看到一個化石魚展覽,說魚類如何進化成為陸上有脊椎動物,並解說這魚三萬萬年前在旱季水少時就在泥濘裡爬,爬多了就長出適合陸地的手足。但在同一櫃中卻有一張照片,跟化石魚一模一樣至今仍在泥濘中爬。我對自己說,如這魚三萬萬年仍一點不進化,那要等多久才能上陸啊!化石和至今活著的是一樣的生物,並沒有任何過渡時期的生物。 不久之前,發生了一件很有趣的事。一九九九年十月我在夏威夷看報上說,已找到一半恐龍一半鳥的東西。一看之下,我對朋友說:「那不可能是真的。你看那鳥的羽毛全是鳥羽,如果牠在進化過程中,不可能這樣。因羽毛也必在進化中。恐龍有的是鱗片,那進化中的生物應有一些既不是羽毛又不是鱗片無以名之的東西。」之後我回美國本土,十一月在《國家地理雜誌》(一本完全相信進化論的雜誌) 看見十頁很長的報告,大事宣告:「我們找到那失去的一環!那東西尾部是恐龍,身體是鳥,那就是一半恐龍一半鳥。」於是進化論學者很興奮,開始到博物館在恐龍身上加上羽毛。翌年一月份《答案在創世記中》(Answers in Genesis)的通訊載十一月人們所發表的報告說,他們現在知道是不對的,並說《國家地理雜誌》三月份那一期會刊登更正啟示。 三月,我在芝加哥機場找到三月份的《國家地理雜誌》,於是從頭翻到尾,可是不見有甚麼更正啟示;再仔細看一遍,終於找到一小段文字是給編者的信,載一位中國學者研究後說:「雖然我不相信,但那「古盜鳥」像是不同化石組合的,一部份是恐龍尾巴,另一部份是鳥的身體,兩者合而為一……」主編回應說:「我們要再作研究,看看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2000年6月9日我在香港看到《東方日報》有段新聞說:「農民造假化石幾亂真,美科學家出醜,登門造訪無獲。」繼續說:「走私到美國後,再被追回的遼西『古盜鳥』假化石,繼鬧出科學笑話令美國科學家出醜後,再爆出新聞……中國遼西依靠製造假化石維生的農民和化石販子極多……瞞過中國地質博物館的一位資深科學家……發表一篇頗為轟動的論文聲稱找到從爬蟲類到鳥類進化的依據。」 十月左右《國家地理雜誌》有一篇長約五頁的文章解釋說:「這次我們為甚麼被人欺騙呢?是因為我們的研究員爭權奪利,未研究清楚就發表了報告」,惟恐遲別人一步。如果本身相信恐龍變鳥的話,看見那化石,就有偏見覺得很像,研究時就不會太仔細和客觀了。由以上可見人們並沒有真的看過恐龍變成鳥,由一類變成另一類,無論市是活著的,是化石,都沒有人見過。然而聖經說「各從其類」,卻是人人可見的,是真確的。那麼,你的觀察是支持進化論──有很多過渡時期生物的化石呢?還是支持聖經──沒有過渡時期生物的化石,只有「各從其類」? 達爾文曾說:「過渡時期的生物化石,地質學確實沒有提供任何精細的逐漸改變,這可能是最明顯和最嚴厲的反對。」進化的論調。不過,他又說:「地質記錄不完備。」他不夠時間。如果繼續去找,一百年後應該找到「無數」的過渡期化石。一百多年之後,現在的進化論學者又怎樣說呢?著名的顧特(Gould)和艾達芝(Eldredge)說:「從來沒有在化石中看過逐漸進化。」讓我們以這些例子再做一次「事實與意見」的實驗。事實是:沒有任何過渡期化石被找到。意見是:達爾文──不夠時間;顧特──變的太快,沒有留下化石。(因此他發表了新的理論「突變或跳躍進化論 Punctuated Equilibrium」。) 然而,聖經的預測是「各從其類」,過去也是「各從其類」,因此化石記錄也必定是「各從其類」。事實支持哪一說? 不見新類,只見絕種 再者,如果進化論所說是真的,我們應該常看到一些新的類出現。因為若是由單細胞動物演變,開頭只有單細胞,現在有這麼多類,一定是從一類演變成多類。那麼,應該是有新類出現,類會越來越多。但是,聖經所言屬實,則創世記二章一節說「天地萬物都造齊了」,而第一章強調是「各從其類」,就不會有新的類出現出現了;不單如此,我們更會看見有絕種的情形。理由是創世記第三章告訴我們,因為治理全地的總經理──亞當夏娃──不聽設計者的話,自作主張,因此死亡就開始了。在動物園裡,我們從來沒看見有一類動物註明是新的類,只會看到一些註明是「瀕臨絕種」的,要我們好好保護;由此清楚知道聖經所言真確,進化論令人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