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2日 星期二
進化抑或創造?
蘇緋雲博士
有人以為進化是科學,創造是宗教,其實「科學」一詞是「知識」,即某類知識以科學方法獲得。至於「科學方法」大家同意是:
1. 觀察:不能觀察的,不叫科學,可叫哲學、意見、故事……。
2. 假設:由觀察產生猜想。
3. 實驗:根據假設驗證,看假設對不對。
4. 結果:收集實驗結果。
5. 評判:看結果能否支持假。設如下,便須修改。重做第二至第五點,至結果支持修改了的假設。
6. 重覆實驗:不能只有一次實驗支持假設,重覆多次確定後,假設才稱為「理論」。
7. 理論:如果這理論一直被證明,沒有一次例外,可稱作「定理」。
8. 定理:定理只須一次例外,就可被推翻,成為有待修改的假設。
科學知識既是經由上述科學方法而得,那麼讓我們審核進化是否科學。今天不少人相信宇宙起源於大爆炸,那麼「大爆炸」是科學嗎?有沒有觀察過?觀察過多少次?你一定會說:沒有觀察到大爆炸,不可能觀察到,因為這假設說:大爆炸發生於千萬年前,只發生一次,因此不可能觀察,不可能設計實驗重演大爆炸。同樣,創造是科學嗎?也不可能重演。事實上,創造於進化一樣,都不是科學。那麼,是甚麼呢?是歷史。歷史不能重演,但可考證。這是法庭上常用的辦法。法官不能要求重演兇案,卻可根據證據判案。
現在,讓我們看雙方的證據。有些所謂證據,其實兩個說法都沒支持。我們須有分辨能力。例如:相似。人與猴相似,這是事實:不但外貌相似,細胞也相似,細胞內的核酸(DNA)和蛋白質也相似。但這無用,你可以解釋:因為人於猴有共同祖宗,所以相似;也可以解釋:人與猴有共同設計者,所以相似。我們要找的是能證明某種說法的證據。生命來源如何開始?下面舉幾個例子讓大家思想:進化論說,單細胞生物,如變形蟲,是由空氣中一些基本元素碰撞形成氨基酸,再碰撞成單細胞。又有些進化論學者相信宇宙大爆炸後形成星球和物質。換言之,進化論認為生命是由無生命來的。究竟以上說法是否事實?曾否有人見過無生命變成有生命呢?如果自古到今,沒有人見過無生命變成有生命,那麼以上說法只是一些科學家的意見而已。聖經的說法則是:生命來自生命,而且「各從其類」。那麼,兩種說法孰是孰非?你所觀察到的事實,支持那個說法?無論哪一個說的對,必有事實證明。
演變分類?各從其類?
進化論說,萬物是源於一個祖宗,之後一直進化,才演變成今天的分類。聖經卻說,萬物由上帝創造,「各從其類」:就是上帝創造時,已經分類。「類」是範圍,每類範圍在創造時已劃定。分類學鼻祖林藍先生雖然受聖經「各從其類」的影響:但他設定的「種」或「品種」不一定就是聖經的「類」。可能他的「科(Family)」比較靠近聖經「類」。如果進化論所`言屬實,我們會看到生物不斷變化。記得以前讀進化論,首先質疑的是:若生物不斷進化,那麼豈不是無法分類?該在哪階段劃界線呢?然而我們看到的是:人是人,猴子是猴子,就算三歲孩童也可以分辨。不單人與猴這樣,其他生物也是一樣。若說海動物變成魚,我從沒見過兩者過渡時期的生物:若說青蛙變成爬蟲,我也未見過:恐龍變成鳥也未見過。可見進化論所講的每一部、每一節不是「不是失去了」的,而是不存在。然而,聖經說「各從其類」,我們每天都可看到,從沒例外。
即使選種繁殖,也只是放棄一些遺傳基因:假如要小巧種的狗,就將這一代小巧的存起來再配種,放棄一些與小巧無關的遺傳基因。其實所謂高品種的狗,每種都有病,例如高血壓、心臟病等;因他們都少了一些遺傳基因。反而最普通的狗最少病,如中國的野狗,甚麼都吃,卻很易生存。反而是用人工選種出來的有很多病。誠然,選種和進化論無關,因人是有頭腦的,在其中成了一個小小的創造者,所以在實驗室配出來的新奇品種都與進化論無關,都是有頭腦的人做的。進化論是無頭腦的,沒有設計的,自然爆出來的自然演變。若說有設計者,就是承認有創造者(上帝)。
人的設計(例如:人工選種)有多好,要看人的智慧有多高。「各從其類」這句話在創世記第一章說了十次,可見其重要性。就如做母親的天天都問兒女吃了沒有,功課做完了沒想有,講的都是那幾句話,因為這是母親認為很重要的。如果創造者在創造萬務時說了這句話十次之多,這句話必定很重要,我們務必注意。當我們留心觀察萬物,就會發覺「各從其類」這話千真萬確;然而,由一類變成另一類,則只是某些科學家的意見,不是事實。
化石記錄,過渡生物
有人說,由一物進化成另一生物現在雖沒發生,但過程有發生。那麼唯一可以證明這說法的真偽,是化石的記錄。我們小心觀察化石時,就會發現化石都如聖經所說「各從其類」,例如魚的化石很容易分辨,一看就知道是魚類。樹葉的化石,很容易分辨,一看就知道是樹葉……都可以分辨出來。有一次在澳洲一間博物館裡看到一個化石魚展覽,說魚類如何進化成為陸上有脊椎動物,並解說這魚三萬萬年前在旱季水少時就在泥濘裡爬,爬多了就長出適合陸地的手足。但在同一櫃中卻有一張照片,跟化石魚一模一樣至今仍在泥濘中爬。我對自己說,如這魚三萬萬年仍一點不進化,那要等多久才能上陸啊!化石和至今活著的是一樣的生物,並沒有任何過渡時期的生物。
不久之前,發生了一件很有趣的事。一九九九年十月我在夏威夷看報上說,已找到一半恐龍一半鳥的東西。一看之下,我對朋友說:「那不可能是真的。你看那鳥的羽毛全是鳥羽,如果牠在進化過程中,不可能這樣。因羽毛也必在進化中。恐龍有的是鱗片,那進化中的生物應有一些既不是羽毛又不是鱗片無以名之的東西。」之後我回美國本土,十一月在《國家地理雜誌》(一本完全相信進化論的雜誌) 看見十頁很長的報告,大事宣告:「我們找到那失去的一環!那東西尾部是恐龍,身體是鳥,那就是一半恐龍一半鳥。」於是進化論學者很興奮,開始到博物館在恐龍身上加上羽毛。翌年一月份《答案在創世記中》(Answers in Genesis)的通訊載十一月人們所發表的報告說,他們現在知道是不對的,並說《國家地理雜誌》三月份那一期會刊登更正啟示。
三月,我在芝加哥機場找到三月份的《國家地理雜誌》,於是從頭翻到尾,可是不見有甚麼更正啟示;再仔細看一遍,終於找到一小段文字是給編者的信,載一位中國學者研究後說:「雖然我不相信,但那「古盜鳥」像是不同化石組合的,一部份是恐龍尾巴,另一部份是鳥的身體,兩者合而為一……」主編回應說:「我們要再作研究,看看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2000年6月9日我在香港看到《東方日報》有段新聞說:「農民造假化石幾亂真,美科學家出醜,登門造訪無獲。」繼續說:「走私到美國後,再被追回的遼西『古盜鳥』假化石,繼鬧出科學笑話令美國科學家出醜後,再爆出新聞……中國遼西依靠製造假化石維生的農民和化石販子極多……瞞過中國地質博物館的一位資深科學家……發表一篇頗為轟動的論文聲稱找到從爬蟲類到鳥類進化的依據。」
十月左右《國家地理雜誌》有一篇長約五頁的文章解釋說:「這次我們為甚麼被人欺騙呢?是因為我們的研究員爭權奪利,未研究清楚就發表了報告」,惟恐遲別人一步。如果本身相信恐龍變鳥的話,看見那化石,就有偏見覺得很像,研究時就不會太仔細和客觀了。由以上可見人們並沒有真的看過恐龍變成鳥,由一類變成另一類,無論市是活著的,是化石,都沒有人見過。然而聖經說「各從其類」,卻是人人可見的,是真確的。那麼,你的觀察是支持進化論──有很多過渡時期生物的化石呢?還是支持聖經──沒有過渡時期生物的化石,只有「各從其類」?
達爾文曾說:「過渡時期的生物化石,地質學確實沒有提供任何精細的逐漸改變,這可能是最明顯和最嚴厲的反對。」進化的論調。不過,他又說:「地質記錄不完備。」他不夠時間。如果繼續去找,一百年後應該找到「無數」的過渡期化石。一百多年之後,現在的進化論學者又怎樣說呢?著名的顧特(Gould)和艾達芝(Eldredge)說:「從來沒有在化石中看過逐漸進化。」讓我們以這些例子再做一次「事實與意見」的實驗。事實是:沒有任何過渡期化石被找到。意見是:達爾文──不夠時間;顧特──變的太快,沒有留下化石。(因此他發表了新的理論「突變或跳躍進化論 Punctuated Equilibrium」。) 然而,聖經的預測是「各從其類」,過去也是「各從其類」,因此化石記錄也必定是「各從其類」。事實支持哪一說?
不見新類,只見絕種
再者,如果進化論所說是真的,我們應該常看到一些新的類出現。因為若是由單細胞動物演變,開頭只有單細胞,現在有這麼多類,一定是從一類演變成多類。那麼,應該是有新類出現,類會越來越多。但是,聖經所言屬實,則創世記二章一節說「天地萬物都造齊了」,而第一章強調是「各從其類」,就不會有新的類出現出現了;不單如此,我們更會看見有絕種的情形。理由是創世記第三章告訴我們,因為治理全地的總經理──亞當夏娃──不聽設計者的話,自作主張,因此死亡就開始了。在動物園裡,我們從來沒看見有一類動物註明是新的類,只會看到一些註明是「瀕臨絕種」的,要我們好好保護;由此清楚知道聖經所言真確,進化論令人懷疑。
2013年9月15日 星期日
先苦後甜的生命故事
念恩 //
每個人都有過去,有些人的過去光彩,有的不堪回首。我的童年陰影就揮之不去,父母不和、家無寧日、被虐、輟學……,一個素來勤奮好學的12歲女孩,因為家貧被迫停學,白天去工廠打工,晚上到夜校進修,在艱苦中奮鬥,不知為甚麼而活。我常心裡嘆息、怨恨、迷惘、自卑、自憐。在別人眼裡,我的童年多麼不幸;然而,感謝上帝,祂使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祂的人得益處。//
我16歲那年,有一位在真光女校就讀的基督徒到我們工廠做暑假工,她向我傳福音,帶我去教會。為了逃避吵鬧的家,我參加了所有聚會:主日學、崇拜、福音聚會、查經班、少年團契、青年團契、婦女會……,甚麼都參加,並且逢到必早。那個小教會的人挺有愛心,對我很友善,常向我講解真理。我從來沒有這樣被人關愛過,彷彿進了世外桃源、人間天堂,感覺好溫暖,好充實。我很想認識她們的信仰。原來她們關心我因為上帝愛我。聖經上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三章16) 又說,上帝「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得後書三章9)//
我從聖經中知道人有罪性,就如貪婪、自私、自我中心、惡毒、無憐憫、不體諒人等,這些在上帝眼中都是罪。罪的破壞力極大,所以我們的世界充滿缺陷,導至我的家好像人間地獄,我和兄弟姐妹成了受害者。因為罪將我們與聖潔公義的上帝隔絕,難怪我沒有人生的目標和行善的力量。可是,我們是照造物主的形象而造,祂期望我們與祂溝通,遵守祂的話,這樣我們便蒙福。可惜人因為犯罪。主耶穌沒有罪;但為我們作代罪羔羊,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叫一切信祂、認祂為主的人悔改離罪,得著救恩,與上帝和好,成為上帝的兒女,我明白這真理後,便欣然悔改,接受主的救恩。十八歲那年受浸,公開承認自己是基督徒,並決志跟隨主耶穌。以往我很多個晚上都是哭著入睡的,信耶穌後,知道自己是上帝的女兒,心中充滿了喜樂、平安和盼望,連睡著了也會笑。「主啊,祢救我的命免了死亡,救我的眼免了流淚,救我的腳免了跌倒。我要在耶和華面前,行活人之路。」(詩篇一一六8-9)//
可是父親因為不認識真理,激烈反對我信「信洋教」說我背判祖先。他氣得撕毀我心愛的聖經,摔碎教會送給我的受浸紀念品。這兩件東西對我來說都意義非常重大,可他一點不考慮我的感受,無形中把我的心也撕碎了。然而,感謝上帝,賜我愛心和力量,饒恕我的爸爸,也饒恕傷害過我的人。我希望爸爸媽媽也信主,心裡有平安和喜樂;因此,我一直為他們恆切禱告,盡力孝敬他們。爸媽看見我信耶穌後不單沒有變壞,反變得更好,就漸漸留意聽我做見證,最後竟然都信了耶穌。//
父親臨終時因中風昏迷,我怕他沒得救把握,再次向他清楚解釋救恩,勸他相信,接受耶穌作他的救主。當時,他已不能說話,我3次問他是否接受耶穌基督作他救主,他都點頭。我為他祈禱,他流下淚來。我相信父親已蒙恩得救,縱使他一生做錯了許多事,只要他願意悔改,並接受耶穌基督作救主,上帝必赦免他,接納他。
上帝愛世人,祂在每個人的生命中都有一個完美的計畫。好像我的人生那麼坎坷,崎嶇難行,只要有耶穌領路,我又順服跟隨,遵行上帝的旨意,走在祂的計畫中,主的恩典就會臨到。今日,上帝賜我一個幸福安寧的家。我與丈夫、孩子都信耶穌,彼此在上帝的愛中學習體諒、包容,為對方著想,以榮耀上帝及造福他人為我們的目標。當然,人與人之間相處有摩擦、衝突和矛盾,是在所難免的;但靠著上帝的愛,藉聖經的教導和聖靈的幫助,一切矛盾都較容易化解。//
感謝上帝沒嫌棄我,這個本來已被罪惡扭曲破壞的生命,現蒙再造之恩,能盛載上帝豐富的恩惠與慈愛。親愛的朋友,「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便知道祂是美善;投靠祂的人有福了!」(詩篇卅四篇8) 也許你今日身體有病痛,心中有煩惱,生活有壓力,你和我一樣都需要主耶穌。這樣,當你面對人生的苦難和挑戰時,才有從上面而來的力量應付,走過一關又一關。
苦難可以成為絆腳石,將人拖垮;苦難也可成為踏腳石,助你邁向成熟。主耶穌應許:「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馬太福音十一章28) 祂告訴我們,「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那裡去。」(約翰福音十四章6) 朋友,耶穌基督是你唯一的出路,靠著祂,你能與創造你的主相遇,和好,成為上帝所喜愛的兒女。//
2013年9月10日 星期二
徹底減低暴力罪行的良方
黃存望 //
克林頓總統在位其間,在小鎮柏城 (Petaluma),自從12歲的女孩Polly Klaas 被歹徒Alan David綁架謀殺後,舉國知名。在Polly的追思禮拜中,加州州長、國會議員出席致詞,甚至克林頓總統也打電話及寫信致哀。其實謀殺、綁架的事,幾乎天天都有,所不同的,是Polly這次在家裡被綁架,而且這小鎮比較上算為安全,這類事情很少發生,因此在人們心裡引起一個恐慌的疑問:「究竟美國甚麼地方才算安全?」
記得在這事件之前,三藩市某律師樓,一日有八人被狂人槍殺,多人受傷。之後在紐約火車中,又有狂徒無緣無故槍殺5人,傷18人。這一連串的事情發生,引起民眾公憤,覺得政府治安無能,要求增加警察,嚴罰罪犯,更嚴厲管制槍枝等。相信社會安全及反犯罪將成為96年總統競選的一個大議題。
究竟美國今天成為淫亂、罪惡橫行的國家,其根本原因何在?自從1962年公立學校禁止禱告,63年在學校讀聖經被定為非法,1994年的暴力增加了560%,私生子增加了419%;學生中學程度測驗績分 (SAT) 跌了80。可見國家是因為離棄神,不要聖經為人民生活道德的準則,才至罪惡滋生。若不從信仰與靈性著手,去處理目前社會問題,其他方法只能治標而不治本,最後徒勞無益。
根據時代周刊報導,美國人 (1994年時) 擁有6,700萬枝手槍,每年因手槍犯法的,平均有64萬宗,每年因槍傷所花的醫療費約10億美元,因槍造成的經濟損失合140億。92年因手槍被殺的,超過12,000名。這樣看來,嚴格的管制槍枝,應該是合理而必要的。但反對的人說:「若槍非法化,只有非法的人才有槍。」因此過去每逢要通過較嚴緊的購槍案時,槍售率都增加1到3倍。
律法管制的是人的行為,唯信仰管制人的心靈,因而「改變人性,改變行為」。聖經講得太好了,「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身體呢?」(羅馬書七章18-25)。
親愛的讀者,你我都經驗過「行善由得我,行出來由不得我之苦」,但我們可以倚靠主勝過,你倚靠神,神也會幫助你。
2013年8月29日 星期四
帶來福氣的孩子
巫凌賽君姊妹
第一次看到梁家禮,就被他的喜樂吸引了,我很驚訝,他與父母、弟妹間的濃情,使我覺得這個家庭有一種說不出的溫馨。他的父親還聲聲說:「這個孩子帶給我很大的福氣。」家禮的父親是一位珠寶商,他和太太育有三個孩子:長子家禮現年17歲,弱智,低能,身體嚴重佝僂,全賴別人照顧;次女現年十六歲,十年級學生,喜歡畫畫和彈琴,家裡掛了不少她的作品;最小的兒子十一歲,同樣畫得一手好畫。
談到兒子家禮,梁太太激動地說:「家禮出生初時常常抽筋,由小抽筋而至大抽筋,經常出入醫院之間,有幾次十分危殆。我曾想過:『有這樣的孩子,是否上天懲罰我們?』「家禮一歲,女兒出生,我常常抱著她帶家禮去看醫生。女兒一歲多,我第三次懷孕。六個月胎死腹中,自己沒留意,醫院方面又沒有檢查出來,過了21天才發現。嬰兒拿出來時,皮膚發爛,事後醫生告訴我,我十分僥倖,竟然沒有血中毒。那次我深知道,那次我深知道,是神保守了我的生命。
女兒兩歲多,我晚上還得外出工作幫補家計。女兒四歲半,小兒子出生,那一段日子,我常常感覺無力照顧他們,經常躲起來哭。這擔子不知何時何日才完結?我又想到自己可能很快去世,因為壓力太大。醫生和朋友都勸慰我要放鬆精神。但是談何容易?我經常頭痛、肩痛、突然心跳加速而暈眩,晚上又常常失眠。好像真的只有死了,才能真正免去一切痛苦。但想到如果自己真的去世,孩子們怎樣呢?醫生建議我把家禮送交機構照顧,我總是捨不得。
我覺得小兒子是神特別賜給我們的,他從小很疼愛哥哥,處處保護哥哥。不久我受洗歸入主耶穌基督的名,我深深受到神的大愛,覺得祂凡事引領我們。初時家庭經濟不好,租地方住,常要搬遷。我先生本來是打金工人,因為老闆急於結束生意,以很低的價錢讓給他和一位朋友繼續經營。直到今天,生意順利。我們由零開始,一都是從神而來的恩典,整個家庭都改變了,夫妻間能彼此諒解,以愛維繫。
教會的弟兄姊妹對我很好,很關心我們。我常帶家禮到鄰近一家餐館,他們看見我餵他進食的情形,都說我偉大,我告訴他們,不要這樣說我,因為我是他的母親,我不照顧他,有誰照顧他?他是我的兒子。感謝神,現在兩個小的也長大了,情形好了很多,他們看見我疲累,就叫我出外走走,由他們照顧哥哥。他們很體貼我。女兒唸三年級時,她的同學來家裡玩,看見家禮就馬上走。我向他們解釋,他不會傷害她們的,但她們仍不願意進裡面玩。女兒為這事很不高興,我便開導她。經過一段較長的日子,她才明白。她排行中間,我因要照顧大的和小的,常忽略了她,很多事還要她幫忙。有時深夜,發覺她獨自在飲泣,我才醒覺,她也需要愛護。我實在感到自己能力有限,只有祈禱,求神幫助。有機會與別人傾談,他們了解我們的情況,也樂於幫助我輔導女兒,甚至帶她到他們家渡假,她漸漸比從前快活多了。
1990年,家禮要接受一個大手術,在脊椎上加兩根支架,否則肌肉一直抽緊,把肺壓著,有生命危險。朋友知道了,主動接我兩個孩子到他們家住。手術長達八個小時,事後我和丈夫輪流在醫院照顧他。免得支架脫位。那時最需要禱告,感謝神,牧師、弟兄姊妹常來和我們一起禱告、若不是主賜力量,真不知如何走過這段路程。結果手術順利完成,家禮現在真是常常都很喜樂的,很喜歡與人交往、出外、到教會去。他六歲開始到進學校唸書,每天都如常上學。
丈夫給我很大的支持,他常開解我,勸我不要理會旁人的看法,不要用我們常人的想法來看家禮,覺得他很可憐,其實他有他自己的天地,有他自己的快樂。我慢慢也體會到。我知道有生一日,我都有責任照顧他,也不知道我能照顧他到甚麼時候?我只有仰望神,盡我的能力。」家禮的爸爸說:「家禮出生前,我曾經跟妹妹到過教會,但沒有相信。到了加拿大,得了這個兒子後,好像特別需要一種倚靠、支持。因著朋友的邀請,跟他們回教會,學習祈禱。雖然我不明白神為甚麼讓我們有這樣的兒子,但覺得祂很看顧我們。因著這個兒子,我懂得倚靠神,遇事時懂得祈禱。今天,我更應感謝神,保守我全家在祂裡面。」
2013年7月25日 星期四
我成了新造的人
文千歲弟兄的見證
與主多次擦身而過
我的父親是粵劇三、四線的演員,只做些閒角,沒有名氣。我們家庭環境差,我在戲班長大,沒機會讀書,小學未畢業就失學。
記得中國大陸解放的第二年,我隨父母去香港生活,住在油麻地北海街早期普慶戲院二、三樓的演員宿舍。父親抽籤有幸得住入近窗的床位。那扇大窗正對著居道的循道衛理聯合教會。童年時代的我,每早練功完畢,就坐在窗前看街景,望著那教會的十字架。當時不知道十字架為何物,也不知道它含有甚麼意義。現回頭看,那時我是第一次與主耶穌擦身而過。
十三歲那年,我去新加坡演戲。一般很看重藝人的姓氏。我本姓黃,是所謂「四大姓」之一。那邊有很多人姓黃,有道「同姓三分親」,於是很多同姓的叔伯和姑媽來捧我的場;其中有個同姓姑媽,拜偶像拜得很厲害,她第一次見我,就送給我一件名貴禮物,怎麼也沒料到竟是個18K金的十字架!這可說是我第二次與主耶穌擦身而過。在新加坡待了七、八年,一九六四年再回到香港。當時媽媽每個月給我八十塊零用錢。我很喜歡看電影,瘋狂程度可以一天看五場。
有一段時間由於沒戲做,空閒得很,不到大半個月,零用錢已花光,就不能再看電影了,整天閒著,正感無聊,就駕車到亞皆老街神召會附近。男拔萃書院旁有一條馬路,我就坐在路旁的長椅上,凝望著神召會禮拜堂的十字架,心靈感到很平靜。當時,我仍不知道十字架的意義;現在回想,那是我第三次與主耶穌擦身而過。
認罪歸信主
我信耶穌是因為看見妻子梁少芯信耶穌後,生命有了改變,糾纏她卅五年的失眠頑疾霍然痊癒,使我既驚訝又感動。回想過去曾多次與主耶穌擦身而過,即上帝曾幾次給我機會認識祂,於是就跟妻子到教會去。我和妻子一樣,聽到聖詩就會流淚,聽到牧師講道也流淚,尤其講到聖經說:人自出娘胎就犯罪,而且往往不知不覺會犯罪,我有很大感觸,深深感到自己是個罪人!自從二OO六年九月,我不間斷地隨妻子去教會,透過聖經,得著不少真理的教導,於是決心認罪悔改。
我和妻子讀完三個月的「天國移民課程」,與牧師詳談後,就在十二月十六日與妻子並她兩個姊姊一同受洗,歸入基督。感謝上帝改變妻子,也大大改變我!
全是上帝恩典
未信主耶穌前,我的脾氣暴躁,性情野蠻;發起脾氣來,有時扔東西;拍桌椅;有時污言穢語,任意妄為。我甚至賭博、非法賽車、與黑道人物為伍,與「蠱惑仔」結朋。信主耶穌後,主改變了我,脾氣比以前好多了,惡習都戒掉。妻子與我一起生活幾十年,甚麼都瞞不過她,言語、態度、對人、對事,她都清楚看到我的改變。品格、性情改變後,別人也樂於與我接觸。真感謝主,我成了新造的人!
上帝又醫治了我的骨刺。未信主耶穌前,我的脊骨生骨刺,痛得要命!往往要用手按著桌、椅才可站起來;演戲時更忍著痛!據醫生診斷我生了骨刺,若不醫治,將來要坐輪椅。接受洗禮後,懇切為這事禱告,蒙上帝憐憫,醫治了我,我完全康復。間中雖也會感到有點累,但已不痛,休息一下,就好了。
以生命事奉
上帝給我很多恩典,我很感恩,覺得真要用自己的生命去事奉祂,為祂做點事。我立志將自己的專業和技能──唱粵曲、做粵劇、度曲譜、寫曲詞,玩樂器去傳福音,寫福音粵曲。於是,我執筆寫成了「救世主耶穌」,將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人世間三十多年所行的神蹟奇事,用粵曲唱出來。
其實,我寫的時候,感到很不容易,因我學識不高,沒文學根基;好在寫福音粵曲不必咬文嚼字,不宜用艱深字詞去表達,歌詞只須通俗清楚就可以了,讓老人家容易吸收,年輕人也可以明白。終於我靠著聖靈的帶領,去做培訓,聖經中的福音信息、中文字典和不斷禱告,在四天之內完成這首演唱十八分鐘的「救世主耶穌」。
之後,我再寫了一部粵劇「挪亞方舟」。妻子建議我寫長一點,將聖經整個挪亞一家八口上方舟,至彩虹立約的事蹟,用一套兩個小時的粵劇演繹出來。我們先錄音出光碟,一如「救世主耶穌」;稍後以粵劇形式在戲院公演。
由於妻子梁少芯對服裝、舞台設計,畫面鋪排、演員身段做手和唱腔設計等頗有天份,所以都由她全權負責。求上帝帶領我們這事工。
我立志今後更多善用自己的專長和技能寫福音粵曲。我們夫婦二人有同一心思意念:今後不再看重名利。其實,過去五十多年,我們在舞台上起跌多次,名利得失也經歷不少;現在既成為上帝的兒女,應該盡我們基督徒的本份見證主耶穌、事奉祂!作為基督徒,我們每天都要在人前見證主耶穌,遇到困難,就不斷禱告,憑信心交託上帝。在我過去的經歷中,即使失物,祈禱後上帝會讓我找回來。我平時需戴眼鏡,演戲時要戴隱形眼鏡。有一次我因大意掉了一隻隱形眼鏡,找了大半天也找不著,真是心焦如焚。我要帶上隱形眼鏡才能化妝,於是我祈禱又祈禱,不斷祈求上帝讓我找到。終於,祈禱了幾分鐘,那隱形眼鏡就在我眼前出現,就在化妝桌上。只要我按著上帝的旨意誠心禱告,祂必成就。祈禱的力量真是很大。
不再重名利
在我們這行裡,傳統都是拜偶像和華光師傅;現在信了耶穌,當然不再拜偶像。戲行內的確極少人信耶穌,我們信耶穌後,真是要下很大決心──不但不再拜華光和其他偶像,就是神功戲也不接了 (神功戲,又稱神誕戲,是歌頌、討好菩薩的表演) 。我們向班主、記者都表明立場,縱然損失很大 (演出五、六天,收入不菲),也站穩立場,犧牲這些名和利。主耶穌教訓我們,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我們要敬拜真神,以後都不做那些供奉、敬拜,歌頌偶像的表演,一心事奉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當然,這樣做也許會引起誤會,有人背後批評,說我們信耶穌是找到另一條虛榮路。況且表面上我們好像很風光的,既去以色列,又去美加傳道,「做幾十場」;還有,我們又拍福音電影,出福音粵語光碟,想必賺了一筆可觀數字。起初,我們聽到這些閒言閒語,心裡很氣。後來不斷的祈禱,終於得著釋放。了解他們是外行人,不認識主耶穌,又不認識我們,更不了解服事主耶穌是怎麼一回事,所以便再不跟他們計較。
我們深深體會,信耶穌是很有福的,上帝改變了我們的生命。我們的家人和朋友都看在眼裡,一清二楚;有學生更因此悔改歸向主。感謝主耶穌的拯救。讚美主!
(轉載自中信月刊---余黃國凱採訪、整理)
2013年7月8日 星期一
從毒販到牧師--- Steve Sturgeon
錢志群採訪
我生長在美國俄亥俄州的東部,出生兩週,爸媽就把我抱到教會領了灑水禮。爸爸是教會的義務電工,媽媽是詩班的成員,我自小去教會,十二歲還獲教會頒發「堅信證書」。但是,一直到多年以後我才明白,光是參加教會的活動和儀式,甚至拿了證書,對我沒有一點積極意義,除非我的生命真的被主耶穌摸著。
頑劣少年
長大後,我抽煙又喝酒,甚至和堂兄弟在教會裡偷過錢。教會舉辦夏令營的原意是培養信徒靈命,可我們幾個少年人到了那裏卻「打家劫舍」,看看附近哪戶人家的車庫沒關門,就進去偷東西,又把人家的後車廂撬開,像發了瘋一樣。
十五歲時,警察找我,說我買賣槍枝,我直認不諱,他網開一面,並沒追究。但我竟然不知悔改,與我的豬朋狗友談起這事來還哈哈大笑。多年後,我看聖經,讀到箴言十章23節「愚妄人以行惡為戲耍」,才知自己是多麼愚蠢頑劣!
在九至十年級的夏天,我與朋友在樹林裡無意中發現一片大麻園,我們採了很多,居然向同學兜售。有一天,我們在大麻園裡被警察當場逮住;於是撒謊說是受雇採摘,竟又獲得釋放。
幾個月後,我在爸媽房裡找到一種黃色的藥物,暗暗偷出來賣給三個女孩。兩個女孩吃了躺在地上不能動,原來這是我爸爸患肺炎時用剩的安眠藥。結果,我門被叫到校長辦公室,被罰停課六個月。
高中時,我有醉酒記錄,在牢房裡住過一、兩晚。警察讓我選擇,要嘛在牢裡關十八個星期,要嘛入戒酒營。我選擇了後者,但對我毫無幫助。一離開那裏,我就每周末去搖滾樂酒吧,只是心裡一點也不快樂。夥伴們每次的聚會一次比一次刺激,否則就不過癮,聚會一散就是空虛。
為了趕著去看橄欖球賽,我開車超速,把路邊的一輛新車撞得稀爛,也沒留下資料,趕緊逃走。回家後,爸爸告知警察打來很多次電話,說有人見我撞了別人的車,要不趕緊到警察局,就要進牢房。我承認後,爸爸就帶我去警局。他在海軍待過,多少次都對我說:「你要是販毒,我就宰了你。」但好幾次他從警察局領我出來,都不是因毒品的事,所以他從沒打過我。這回我的駕照被吊銷三年。
害人害己
我對自己的所作所為開始感到厭倦。我到底哪裡出了問題?我是個失敗者,讓父母丟臉,當時我想我活不到二十歲,於是自暴自棄,喝酒喝得更厲害。這時,我喜歡上一個從巴西來的女學生,她要我把酒先戒掉,再帶我去教會。在她眼裡,我似乎沒有希望了,也就放棄與她約會。
我高中居然畢業了。十七歲時,頭髮長到肩膀,紮個小馬尾。聖經說魔鬼的使者「臉面好像男人的臉面,頭髮像女人的頭髮」(啟示錄九章7-8) 。那時的我就是這樣。有一次我和朋友去牙買加,當地人看見我們,以為我們來販毒,就教我們如何賣毒品。我們真不爭氣,好的不學,壞的學足,不但照做,還以後每十五天去一次牙買加吞一磅毒品回來販賣。
一天,在海灘上,一個陌生人向我走來,二話不說就打得我口鼻鮮血直流,說我偷了他的毒品。我一個勁說沒有,他不信。他們一幫人趕走我的朋友,說要砍斷我的腿,把我打死。這時,有一個人走來,叫我滾,但不准離開這個市,否則在任何一個地方找到我,都讓人把我的腦袋作槍靶子。三個星期我沒敢離開那裏,也沒販毒。後來他們找到我說是認錯了人,他們已把那人解決了。
我第四次到牙買加時,躺在海邊,凌晨兩點半醒來,仰望星空說:「上帝啊,我好可憐啊!如果有辦法讓我脫離這樣的生活,我會一輩子服事祢。」那時,我周邊的事都得心應手,可真的很厭倦這種生活。
地獄門口
從牙買加回來,我依然和朋友天天在酒吧,整夜置身在搖滾樂中。一天,喝得太多,我們神智不清,超速駕駛,開到每小時一百二十哩,一個急轉彎,拐錯了方向,連撞三輛車。我和朋友大難不死,在醫院住了很多天,這次肇事的是我的車,因車中有很多毒品,我被控告,不得不上法庭,獲法官輕判,吊銷汽車牌照五年。
有一天下午兩點,媽媽一個勁喊醒我。我一睜眼,見媽媽哭啊哭,我到鏡子前一照,只見我長髮披肩,渾身是血;原來我吸毒、喝酒,嘔吐一夜。這期間,我吃過各種毒品,又大量喝酒。有時,我感到有人將我從飛機上往下推,好像全身往下沉。我也會情不自禁的大叫,在大街上走著就會怪叫,朋友們都以為我得了神經病。
又一次,我和好友喝完酒,加上毒品在身上發作,開車時又是一個急轉彎,車子像籃球一樣滾了三百多呎,我們雙雙被拋出車外。蒙上帝保守,我只是背和頭受了輕傷。我的朋友不久前才剛出院,他因為吞下的毒品有一包吐不出來,忍了幾天只好求醫,醫生剪去他八吋的腸子。這次車禍,腸子又斷了,腸中的毒品瀰漫全身,五天後,他死了。
我見過很多人年老而死,都覺得無所謂,連爺爺奶奶死時,我也想,他們年老,該死了;可是,我朋友才十九歲。我很害怕,為甚麼他死了而不是我?我太僥倖了!這次車禍死的很可能是我。我的朋友現在在哪裡?我想起另一個死去的好友,他因喝酒被警察追趕,車子從一個沒竣工的橋上栽下去,頸子斷了,死了。我兩個最好的朋友都死了,朋友的死讓我震驚無比。
接納壞人
星期天,我去參加朋友的葬禮,那天下午有人打電或給我,是Jeff,Susan的男朋友。Susan和我一起長大,後來在佛羅里達州信了主耶穌,是真正得救的基督徒。Jeff說:「我聽Susan說過你有毛病,我想和你講聖經,週二晚上六時如何?」那時我心情低沉,無可無不可的答應了。放下電話,卻害怕起來。我是個大毒販,我頭上和背上縫了那麼多針,還在流膿,為甚麼同意他來我家?我是不是腦子壞了?
週二晚上,Jeff真的來了。他張口就問:「那次車禍很可能死的是你,你死了現在會在哪裡?」這正是我幾天來腦子裡揮之不去的問題。我對他說:「沒有人能確知是否真會到天堂。」他說:「聖經中明確告訴了我們死後的去處。」我問:「在哪裡?」他馬上拿出聖經,我就後悔問了這傻問題。接著我又自作聰明,問了許多刁難的問題,他都從聖經中一一找出答案。這時,朋友Kim來還我毒品。這次車禍,我車裡有很多毒品,暫時存放他家,他一直擔心被警察發現。
沒想到會與Jeff談那麼長時間。Jeff的回答很吸引我,我也顧不得招呼朋友,Kim就坐在走廊的另一邊,聽我們討論。最後,Jeff問我願不願接受耶穌基督?我說我不會禱告。他說他為我禱告,只要我心裡跟著默禱就行。我說可以。我用眼瞄了Kim一眼,他把頭低下;他不是決志,只是對我表示理解。Jeff大聲禱告說:「上帝啊,我是Steve,是個迷路的人,我差一點就死了,下到地獄。我現在想要得救,我承認自己是罪人,承認主耶穌的寶血能遮蓋和赦免我的罪,主耶穌死而復活……。」這個禱告對我是莫大的慰藉,也正是我心中的想法:「如果我死去的朋友下了地獄,我不想步他後塵。」這是我一生中最難忘的日子:一九七五年七月二十九日。我從罪中獲救了!我過去一直認為自己壞得無可救藥;但是Jeff讓我懂得上帝要救的是我這樣的罪人,主耶穌的寶血洗淨了我所有的罪。我第一次聽到得救是無價的免費禮物,我太高興了!Jeff臨走時對我說,星期天來接我到教會。
星期天,Jeff來我家接我。以前,我去過教會,但現在不一樣了。過去我沒有接受耶穌基督,真理不在我心裡;如今我接受耶穌基督,真理在我心裡,我獲救了!好像枯樹上長出新葉。我的淚水不斷地流,不停告訴自己:我得救了,我會上天堂。
回到家後,我跪在床邊禱告,意識到床下全是毒品。過去五天我沒吸過毒,只是捲了一些送人或賣了一些,這樣做也是不對的;於是,我趁父母不在家,立刻將六百多克的毒品拿到樓下廁所裡沖去。因太多,時不時被塞住,於是又用樓上的衛生間一起沖。我跑上跑下,就這樣用兩個馬桶沖毒品。當時魔鬼跟我說:「你可以再賣最後一次啊,這是好多錢啊!」我說:「這個東西害了我,我不想害人了。」魔鬼說:「你可以送給人,你朋友會感謝你的。」我一閃念,是啊,我可以送朋友某某,他會很高興;可是,上帝立刻告訴我,快遠離罪惡。於是,我將全部毒品沖掉,又拿一把斧頭,將爸爸藏酒地方所有的酒都清除了。是上帝讓我心中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我有了新的希望。
接納罪人
得救四個月後,我受了洗,並開始參加了教會的詩班。我受洗那天的情景上了電視,很多人都看到一個大壞蛋如今變成新人。我當時在醫院打工,沒想到第二天大家都知道了我得救的消息。我高興得與他們分享我的見證。有人聽後說:「你真的需要得救。」是的,我壞到極點,需要救恩,可是人們心裡不都是滿了罪惡嗎?很多人和我的區別只是五十步與一百步;所以我常在醫院做見證,廚房裡的一位工人成了我傳福音第一個得救的人。
想不到,從前我那麼壞,醫院還容得下我;現在我悔改了,開始傳福音,他們卻把我辭掉!得救六個月後,上帝感動我去讀神學當傳道人。我以前根本不肯讀書,整個高中都靠作弊走過,從未真正做過作業;但是,感謝上帝,祂無所不能,祂要我讀,我就能讀。在神學院幾年裡,我通過讀聖經重新學會了讀書。
在神學院,上帝將一位漂亮又虔誠,學音樂的女同學賜給我作終生伴侶。畢業後,我們一起去蒙大拿的一個牛仔小鎮教會事奉。當時教會加我一家,只有七人。二十多年來,上帝用我到處傳講祂的恩典,上帝親自引路,讓這教會如今已有一百多位基督徒。上帝使用我在另一城市的部隊裡做軍牧,又在附近的幾個監獄裡講道。我是如此不配之人,如今已成為祂手中賜福的器皿,實在是祂無限大愛和奇妙的作為。我妻Mary一直在教會司琴,兩個女兒Rachel、Leah和兒子Isaac熱心於傳福音工作。我們一家都甘心樂意事奉上帝。
2013年6月27日 星期四
患難見恩典
溫裕紅姊妹的見證
2006年,我患乳癌病癒不久,男友要與我分手。我很愕然!我病的時候,他很細心照顧我;我痊癒了,他卻要跟我分手。這傷口比我患癌更難受!而分手的原因,他說已對我沒有了那種感覺,還說我年紀已經大了。這對一個女孩子來說,打擊多大!但感謝主耶穌,我當時沒有苦苦糾纏,也沒哀求他,我靠主的力量支撐過去。我清楚知道,一段關係就好像與人合股開一間公司,每人百分之五十股份,無論自己做得多麼好,也只是得五成,其餘五成,要看對方。
2008年對我來說,是很不尋常的一年;因為我的父母在那年相繼去世。我與父親感情不是那麼親密,但與母親卻好多了。我與她一起住,照顧她、服侍她,所以媽媽的離世令我真是難過!她有病,常感不適,我很怕她會摔倒,基本上一天24小時我都不離開她,看顧著她;所以連晚上睡覺也不安寧,只要她發出一點點聲音,我就知道她要起來,立刻走到她床前扶起她,看她有甚麼需要。當時我們的關係很好。以前我不懂如何跟她溝通,漸漸學會了,知道用甚麼話去建立她,例如:「媽媽,我很疼您呢!在世上我最疼的就是您!」由於年輕時受了很多苦,媽媽心內有很多苦毒。很慶幸的在她過世前兩年多,我可以很貼身地服侍她。這不是偶然的,其實,媽媽經過一次很緊急的病,我為她切切禱告,結果上帝讓她的生命延長了兩年多,我可以全心全意地照顧她,對於她的離世,我沒有甚麼遺憾;因為她有生之年,我一直很盡心盡力地去愛她。有道:「樹欲靜而風不息,子欲養而親不在。」經歷了這一切後,我覺得這話很真實。真要把握機會好好孝敬與愛我們的父母,否則後悔莫及!日後想再孝敬他們、愛他們,對他們說:「爸爸,媽媽,我很愛您們呢!」也沒有機會了。我希望大家珍惜身邊的人,珍惜自己的另一半,尤其是您們最親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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